项目编号 | ZJ2024BJ1004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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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平区龙泽苑东区10部电梯更新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北京市区) | 市辖区 |
项目业主 | 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联系人 | 陈先生 |
业主单位联系电话 | 13501157549 |
服务内容(项目内容) | 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和职责 昌平区龙泽苑东区10部电梯更新工程,具体范围:17号楼2单元17-2、17号楼3单元17-3、17号楼4单元17-4,20号楼1单元20-1、20号楼2单元20-2、20号楼3单元20-3,23号楼23,24号楼24,25号楼25-1、25号楼25-2的电梯-招标代理项目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根据我单位委托的具体事项,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并负责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2、按照我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根据我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并在我单位确认后对外发出公告(邀请)。 3、依法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组织资格预审评审,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等; 4、在委托范围内依法抽取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 5、组织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评审)活动。 6、在委托范围内对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7、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审所需资料。 8、评标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报告送达我单位。 9、在委托范围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向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0、协助处理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质疑。 11、收取供应商投标(比选)保证金的,应在采购活动完成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12、接受我单位监督,维护我单位和依法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配合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如需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4、接受我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5、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6、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我单位项目经办人联系并处理委托事宜。 17、完成我单位交办的与招标代理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18、本次比选服务期限: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四、比选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2024 年 9 月 2 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 9 月 4 日18时00分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采用线上领取方式:满足条件的参选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申请人报名表”,并将《申请人报名表》、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05930909@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发送后务必与我方联系人电话(13501157549)沟通确认,未确认我方将不发放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6 日14时00分。 2、递交方式:将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在截止时间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富力双子座B座负一层天力物业(详细地址)。 3、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中选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
中选金额(万元) | 0 |
情况说明 | 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参照执行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按 照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取计算再下浮 50% |
中选中介机构 | 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选机构机构地址 | |
中选结果公告公示期 | 3工作日 |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