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女士0416-2881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锦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11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6: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57.58550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2881988 
采购单位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860383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881988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改造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6-11 至 2024-06-18
撰写单位: 锦州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宝
  
(锦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0-03064
项目名称:锦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75,855.02
最高限价(元):1,575,855.02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锦州市
联系方式: 0416-386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5-2号  
联系方式: 0416-2881988
邮箱地址: jzhxzb@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90719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女士
电  话: 0416-28819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