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莲湖实业有限公司安置房项目,招标人为长沙市莲湖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莲湖实业有限公司安置房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2、项目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莲湖村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概况:
用地面积17606.57㎡。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土石方量约10万方,基坑深度约10米。
5、建设内容:长沙市莲湖实业有限公司安置房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6、建设工期:暂定60(日历天)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良好;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和基坑深度不少于10米的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业绩。
4、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7、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投标人须自行寻找由长沙市湘江以东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且有效的卸土场地,卸土场地的容量必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不少于10万方),并提供卸土场地的相应批准证件及由卸土场地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接收函。
四、报名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莲湖实业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莲湖大市场21B栋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卸土场地的相应批准证件及由卸土场地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接收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家公司仅允许一个授权委托人)报名。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莲湖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佳
联系电话:0731-8520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