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寿县县直“三定一平台”服务企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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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灵寿县县直“三定一平台”服务企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3-10-23 16: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征集文件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项第3条中“3包: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更正为“3包:无。” 2.征集文件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三项获取征集文件中“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更正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6日”。 3.征集文件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四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3年11月02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征集公告与征集文件与此不一致处,以此为准。 4.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总则中删除“1.4.3”项内容。 5.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第九项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标部分资料标注中“1.车辆使用性质:小型车须是租赁;大型车须是营运性质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更正为“1.车辆使用性质:租赁。”。 6.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六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项评审细则及标准2.2.1中删除“5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格有效”。 7.本项目3包:公务用车租赁征集文件第五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三项服务要求第2项供应商提供租赁的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中删除第(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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