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洛碛园区及主城区垃圾转运站清扫保洁服务岗位外包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洛碛园区及主城区垃圾转运站清扫保洁服务岗位外包——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将《洛碛园区及主城区垃圾转运站清扫保洁服务岗位外包》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一、答疑部分
问题1、项目商务部分人员资质必须要求保洁服务类的几个资质证书,该要求对于企业投标太过具有针对性,具有捆绑单位画圈的嫌疑。
答:1、以上证书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2.
同时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3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A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各类A级证书那么多,为何刚好选择的是这三项,且此几项证书与本项目服务内容无直接关联,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答:1、以上证书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具备以上证书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投标人劳动用工方面的能力,保证提供可持续性的服务,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2.
同时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3、该项目商务部分的人员资质要求里面的几个证书已经被取消,这样设置要求具有明显的针对性,有跟捆绑单位有画圈的嫌疑
答:1、一是拟派本项目的保洁人员的证书是在《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目录(第二批)》的目录范围内,该证书是经人社部备案通过的专项职业能力,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54号的规定,需列入考核要求的。二是《有害生物防制员》虽然2020年退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但是未被取消,相关文件明确由经过政府部门认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评价工作。三是以上证书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员工中持有相关证书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2.
同时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4、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 人,具有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得 2分: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2、拟派本项目的保洁工,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盖章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的保洁(或清扫)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有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6 分。在此基础上,若其中有任何一人同时具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许可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再加 1最高加 3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这几个要求,据我们到人社局了解这几个证书已经取消考试了,证书也没有实质性意义。该项目这样设置投标要求难道不是明显的针对性吗?对其他潜在投标方不公平
答:详见问题3答复。
问题5、我们公司获得三大国际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其中环境管理体系包含保洁服务类,但是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资质没有包含保洁服务类,请问可以参加此次投标嘛?
答:本次招标不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
问题6、资质审核里面要求的3A企业证书怀疑是为有些单位画圈的,不公平。
答5:详见问题2答复。
问题7、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 (2) B 商务部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 人,具有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得 2 分,经查询截止当前,国家行政机关政府部门尚未颁发该行业任何项目经理类执业证书,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也未对该行业项目负责人执业名称做明确,奈何此处会有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可以得2分,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进行网络治理,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多加查证和斟酌,切勿助推某些“山寨证书”横行肆虐。
答:证书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是对项目经理个人执业能力的体现,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2、拟派本项目的保洁工中要求具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许可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再加 1 分,最高加 3 分,此处的《有害生物防治员》出现笔误,目前我国生物有害防治工作中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分类滋生出来的本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应叫《有害生物防制员》。
答: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 (2) B 商务部分-体系认证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2)(3)以上证书上认证内容须为保洁服务类。在日常体系认证中,国家认监委对企业申报的认定范围实施核定和审查,保洁服务类属于很细很小的类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处置等还有更多的类别都涉及到或者包含了保洁服务类,望在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予以明确。(5) 投标人 2019 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 及以上人社部门 评定为《AAA 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得 1 分。(6) 投标人 2019 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 及以上人社部门评定为《A 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
的得 1 分。(7) 投标人2019 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 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的得 1 分。(5)(6)(7)三项荣誉类别属于重复设置,建议修改,经查询了解到获得省级(含直辖市) 及以上人社部门评定为《AAA
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企业都已经获得了《A 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且受疫情影响,本项荣誉评定已有不少省市近两年暂定评定,建议调整,以示公平公允。
答: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对此做出了详细解释,即“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根据前述分析,招标文件通过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除了其他潜在投标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本项目条件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具备以上证书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投标人劳动用工方面的能力,保证提供可持续性的服务,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问题8、标书要求3A的证书具有严重的捆绑式单位指向性。
答:详见问题2答复。
问题9、标书评分标准里面关于体系认证的要求的保洁服务类,请问属于物业服务类吗?物业服务里面不包含保洁服务吗?
答: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10、体系认证里面要求提供3A相关各项证书具有明确的单位指向性,把无该证书的潜在投标单位排斥在外。
答:详见问题2答复。
问题11、平分标准里面要求体系认证的认证内容指定为保洁服务类。请问,如果认证内容是物业服务类或者清扫服务类符合要求吗?咱们项目不就是清扫服务吗?
答: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2.2.4(2)B商务部分”和“2.2.4(3)C投标报价(55分) ”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 2023年6月16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6月16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重庆益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31日
[50000120230516025140101].CQCF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将《洛碛园区及主城区垃圾转运站清扫保洁服务岗位外包》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一、答疑部分
问题1、项目商务部分人员资质必须要求保洁服务类的几个资质证书,该要求对于企业投标太过具有针对性,具有捆绑单位画圈的嫌疑。
答:1、以上证书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2.
同时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3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A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各类A级证书那么多,为何刚好选择的是这三项,且此几项证书与本项目服务内容无直接关联,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答:1、以上证书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具备以上证书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投标人劳动用工方面的能力,保证提供可持续性的服务,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2.
同时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3、该项目商务部分的人员资质要求里面的几个证书已经被取消,这样设置要求具有明显的针对性,有跟捆绑单位有画圈的嫌疑
答:1、一是拟派本项目的保洁人员的证书是在《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目录(第二批)》的目录范围内,该证书是经人社部备案通过的专项职业能力,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54号的规定,需列入考核要求的。二是《有害生物防制员》虽然2020年退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但是未被取消,相关文件明确由经过政府部门认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评价工作。三是以上证书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员工中持有相关证书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2.
同时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4、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 人,具有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得 2分: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2、拟派本项目的保洁工,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盖章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的保洁(或清扫)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有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6 分。在此基础上,若其中有任何一人同时具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许可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再加 1最高加 3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这几个要求,据我们到人社局了解这几个证书已经取消考试了,证书也没有实质性意义。该项目这样设置投标要求难道不是明显的针对性吗?对其他潜在投标方不公平
答:详见问题3答复。
问题5、我们公司获得三大国际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其中环境管理体系包含保洁服务类,但是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资质没有包含保洁服务类,请问可以参加此次投标嘛?
答:本次招标不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
问题6、资质审核里面要求的3A企业证书怀疑是为有些单位画圈的,不公平。
答5:详见问题2答复。
问题7、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 (2) B 商务部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 人,具有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得 2 分,经查询截止当前,国家行政机关政府部门尚未颁发该行业任何项目经理类执业证书,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也未对该行业项目负责人执业名称做明确,奈何此处会有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可以得2分,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进行网络治理,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多加查证和斟酌,切勿助推某些“山寨证书”横行肆虐。
答:证书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是对项目经理个人执业能力的体现,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2、拟派本项目的保洁工中要求具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许可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再加 1 分,最高加 3 分,此处的《有害生物防治员》出现笔误,目前我国生物有害防治工作中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分类滋生出来的本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应叫《有害生物防制员》。
答: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 (2) B 商务部分-体系认证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2)(3)以上证书上认证内容须为保洁服务类。在日常体系认证中,国家认监委对企业申报的认定范围实施核定和审查,保洁服务类属于很细很小的类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处置等还有更多的类别都涉及到或者包含了保洁服务类,望在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予以明确。(5) 投标人 2019 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 及以上人社部门 评定为《AAA 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得 1 分。(6) 投标人 2019 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 及以上人社部门评定为《A 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
的得 1 分。(7) 投标人2019 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 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的得 1 分。(5)(6)(7)三项荣誉类别属于重复设置,建议修改,经查询了解到获得省级(含直辖市) 及以上人社部门评定为《AAA
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企业都已经获得了《A 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且受疫情影响,本项荣誉评定已有不少省市近两年暂定评定,建议调整,以示公平公允。
答: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对此做出了详细解释,即“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根据前述分析,招标文件通过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除了其他潜在投标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本项目条件设置是按照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设置内容与招标内容相关联,具备以上证书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投标人劳动用工方面的能力,保证提供可持续性的服务,能充分衡量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的范畴。
问题8、标书要求3A的证书具有严重的捆绑式单位指向性。
答:详见问题2答复。
问题9、标书评分标准里面关于体系认证的要求的保洁服务类,请问属于物业服务类吗?物业服务里面不包含保洁服务吗?
答: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10、体系认证里面要求提供3A相关各项证书具有明确的单位指向性,把无该证书的潜在投标单位排斥在外。
答:详见问题2答复。
问题11、平分标准里面要求体系认证的认证内容指定为保洁服务类。请问,如果认证内容是物业服务类或者清扫服务类符合要求吗?咱们项目不就是清扫服务吗?
答:已对商务部分中证书的相关要求作调整,具体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2.2.4(2)B商务部分”和“2.2.4(3)C投标报价(55分) ”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2.4(2)B商务部分(25分) | 商业保险(2分)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缴纳其他商业保险的(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得2分。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人员要求(8分) |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环卫或清洁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得2分;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拟派本项目的保洁工,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盖章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的保洁(或清扫)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在此基础上,若其中有任何一人同时具有人社部门或重庆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再加1分,最高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
体系认证(7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1)(2)(3)以上证书上认证内容为清扫保洁、物业服务或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类似服务。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GB/T31950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提供:(1)、(2)、(3)、(4)项有效认证证书的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人社部门评定为《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及以上的得1.5分,评定为《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得1分,评定为《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得0.5分;本项同时提供多个等级证书的按单项最高得分计算,本项最多得1.5分。 (6)投标人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人社部门评定为《A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或投标人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的可得1.5分。 提供:(5)(6)相应证明材料或官方公示文件证明材料。 | |
业绩(8分) | 1、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每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清扫保洁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每具有1个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清扫保洁服务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合同及合同期限内任意3个月的服务费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结果截图))。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合同(须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若合同无法体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项目情况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资格业绩纳入此项评分。 | |
2.2.4(3)C投标报价(55分) |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分值55分。 1.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单价投标报价(不含税)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即为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2.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价投标报价(不含税)得满分5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评分部分、商务部分按本章评标办法第2.2.4(1)A款、第2.2.4(2)B款独立评审。 3.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按本章评标办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不评分不排名。 4. 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规定并按本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1-3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 2023年6月16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6月16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重庆益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31日
[5000012023051602514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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