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全域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南部片区(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
金额
130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00万元
招标公司张家口中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鑫0313-59816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张家口中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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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4-04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4 09:30 |
张家口全域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南部片区(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全域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南部片区(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中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 出资比列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中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张家口全域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南部片区(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 2.2项目单位:张家口中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审计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到提交委托人认可的审计报告止 2.4项目地点:张家口市蔚县 2.5项目估算总投资:1.3亿元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全域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南部片区全过程造价控制 (1)建设项目实施阶段 A、审核概算调整、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变更等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有权机关审查批准。 B、审查履行合同情况。 a.检查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合同等情况。 b.施工合同履行情况审计,并依据合同内工程、合同外工程核定工程成本。 ①、审核原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工程造价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分期对合同内工程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②、审核原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对于合同外的工程(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签证等),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发展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审批。工程造价机构按照经审批后的变更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C、审核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扩大工程成本费用等问题。 D、审核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核算、管理相关内容。 a.审核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审查物资采购计划是否符合已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 b.审核设备、材料合同。审查是否有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并审查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c.审核设备、材料核算。检查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材料成本是否准确、合理等。 d.审核设备、材料管理。是否有健全的验收、入库和保管制度。检查设备和材料的存放、保管、领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E、完成好日常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括:a、派驻充足的施工现场跟踪人员按时参加现场相关会议,b、对现场隐蔽工程全程跟踪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留好影像资料;c、见证变更、签证的真实性,留存好第一手资料作为审核依据;d、督促变更、签证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并完成审核;e、检查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是否真实、及时、完整;f、见证索赔事件发生是否真实,督促相关资料按时申报、审批等。 F、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阶段 A、工程结束,工程造价机构应根据已审核的分期结算,并结合工程变更、其他调整等情况,对整体项目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B、最终工程结算完成,出具审核报告,上报集团审计法务部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完成1项项目审计内容的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业务;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图要求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所咨询工程未发生重大问题;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工作组组长须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最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及从事房屋建设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作经验,提供盖有本人执业印章审计报告或相关业绩证明;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工作组各专业人员必须配套齐全,室内审计人员(除项目组组长)至少为2人且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现场跟踪人员至少为1人,提供最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4至2023-04-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10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4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10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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