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生态环境大数据科研分析平台自然生态遥感监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LHZB-CS-2021162)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lhzb-cs-2021162
预算金额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时代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浩13116057452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7
公告正文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大数据科研分析平台自然生态遥感监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LHZB-CS-202116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大数据科研分析平台自然生态遥感监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LHZB-CS-202116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大数据科研分析平台自然生态遥感监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HZB-CS-2021162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大数据科研分析平台自然生态遥感监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万元
最高限价:12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25 125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主要内容为生态环境大数据科研分析平台自然生态遥感监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建设需求主要包括生态空间动态监控与可视化、点位与问题跟踪、现场核查管理、业务化互联互通等四个方面。具体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软件系统开发、测试和部署(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4)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16日 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4、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
联系方式:022-87671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时代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1会议室
联系方式:13116057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浩
电 话:13116057452

天津市时代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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