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契爷石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物理隔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工作
金额
498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6-441900-04-01-162307
预算金额49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0769-23391074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健锋0769-216668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

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1900-04-01-162307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8294001001

招标编号: SSHQXD12400701

投资项目名称: 契爷石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物理隔离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契爷石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物理隔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工作

工程(标段)名称:契爷石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物理隔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工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清溪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财政投资

投资金额:4980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隔离堤(闸、堤合建,L=35m),新建截流渠3.06km,九乡渠清淤疏浚0.74km,新建清水渠4.20km。(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契爷石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物理隔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测工作以及各项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等;(2)负责前期工作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咨询、评审、会务、电子校核、报批等。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主动积极协助招标人及项目建设单位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基础资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工作任务书。

最高投标限价:前期工作服务收费系数的有效区间:0.00≤前期工作服务收费系数≤1.00( 保留小数点后2 位小数)。

保证金金额:9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2项资质: (1)咨询: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的项目咨询专业具有水利水电。 (2)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任职(或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7)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清溪

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成果文件审核的时间,若工程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完成为止),配合服务期: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成果批复之日止。

招标人: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菊香苑32、33栋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杨工、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23391044;0769-2339107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电话:0769-23391044、0769-23391074;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菊香苑32、33栋二楼。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电话:0769-21666806;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14号605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14号6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唐健锋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1666806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22830700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6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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