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东区校园渠道业务外包项目-宁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东区校园渠道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2023东区校园渠道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黄淑伊],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通过单一来源采购与校园代理续签渠道业务外包合同,采购金额含税价156085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 2016年第四十七次总经理专题办公会纪要 》,《 2018年各前端业务部门合作伙伴和代理商采购方案实施计划》内明确:渠道部、政企部、电渠中心、客服中心、帐务中心等基础业务销售、服务为主的代理商采购续签参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即:“向原中标人的延续单一来源采购原则上控制在5年内。”根据2022年代理商考评结果,作为2023年向原中标人单一来源采购续约的依据。2023年三重一大决策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续签。】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上海宁为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共4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淑伊】,【17701705280】[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XXX】[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黄淑伊
日 期:2023年12月14日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2023东区校园渠道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黄淑伊],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通过单一来源采购与校园代理续签渠道业务外包合同,采购金额含税价156085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 2016年第四十七次总经理专题办公会纪要 》,《 2018年各前端业务部门合作伙伴和代理商采购方案实施计划》内明确:渠道部、政企部、电渠中心、客服中心、帐务中心等基础业务销售、服务为主的代理商采购续签参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即:“向原中标人的延续单一来源采购原则上控制在5年内。”根据2022年代理商考评结果,作为2023年向原中标人单一来源采购续约的依据。2023年三重一大决策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续签。】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上海宁为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共4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淑伊】,【17701705280】[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XXX】[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黄淑伊
日 期: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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