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530300-2024-0344-0101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0874-3322292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利华0874-32181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WH-530300-2024-0344-0101) 一、内容: 一、招标编号:WH-530300-2024-0344-0101 二、项目名称: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重庆对角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景阳路37号B1幢10-13 成交金额:¥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建设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建设完成。 项目地点:曲靖市(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对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进行建设(包含:1套业务综合 调度软件、1套数字化生产物流业务系统、1套智能化仿真规划设计系统及相关 集成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建设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预算金额(含税价):¥ 29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五、协商小组名单:杨玲(组长)、阳春、胡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单位为:重庆对角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 分:90.36分。请成交单位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874-3322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利华 电 话:15924722211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874-33222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 系 人: 樊利华 电 话: 0874-32181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其他资料 附件1: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的(数字化生产 运 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 务 综 合 调 度 软 件 ), 属 于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承 建 (承 接)企业为(重庆对角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6 人,营业收入为 259.18 万元,资产总额为 247.34 万元,属于 (微型企业) 2. (数字化生产物流业务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重庆对角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6 人,营业收入 为259.18 万元,资产总额为 247.34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3. (智能化仿真规划设计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重庆对角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6 人,营业收入 为259.18 万元,资产总额为247.34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重庆对角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管理编号:旺招字QJ2401201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旺和招标 WANGHE BIDDING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招标编号:WH-530300-2024-0344-0101 采购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4年11月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二、供应商须知............................................................................................................................................................-9-A 供应商.................................................................................................................................................................- 9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 9 -C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11 -D 开标及评标 .......................................................................................................................................................- 13 -E 授予合同 ...........................................................................................................................................................- 16 -F 其他事项 ...........................................................................................................................................................- 17 - 第三部分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18 - 合同条款前附表..........................................................................................................................................................-18-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2 - 一、投标函..................................................................................................................................................................-24-二、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25-三、供应商信息表......................................................................................................................................................-26-四、分项报价表..........................................................................................................................................................-27-五、技术规格偏离表..................................................................................................................................................-28-六、商务条款偏离表..................................................................................................................................................-29-七、技术方案..............................................................................................................................................................-30-八、资格证明文件......................................................................................................................................................-33-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 3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5 -资格条件承诺函 .....................................................................................................................................................- 36 -九、其它资料..............................................................................................................................................................-37-1、 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的提供) .........................................................................................................- 38 -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提供) .....................................................................................................- 39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 40 - 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 41 - 一、总则 .................................................................................................................................................................-41-二、资格审查..............................................................................................................................................................-43-三、符合性审查..........................................................................................................................................................-44-四、详细评审..............................................................................................................................................................-44- 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53 - - 1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 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WH-530300-2024-0344-0101 2.项目内容:采购业务综合调度软件1套、数字化生产物流业务系统1套、智能化仿真规划 设计系统1套。 3.建设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建设完成。 4.预算金额:¥ 29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5.项目地点:曲靖市(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2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7.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 麟湾一期D106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 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8.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00~14:30时。 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4:30时,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3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qjzyxy.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74-3322292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系人:樊利华 电话:0874-3218199 - 4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采购人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WH-530300-2024-0344-0101
2招标内容采购业务综合调度软件1套、数字化生产物流业务系统1套、智 能化仿真规划设计系统1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3建设周期及项目地点建设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建设完成。项目地点:曲靖市(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4★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 5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 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报价方式供应商依据市场情况、自身实力和风险,自行报价。
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服 务方案■不允许 □允许,……。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方法和标准。详见第五部 分评标办法及标准。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9踏勘现场组织,……。 ■不组织
10投标预备会□召开,……。 ■不召开
- 6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 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分包■不允许 □允许,……。
1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 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的书面修改、补充文件;按磋 商小组要求递交的合格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
1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5★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包 含PDF格式的响应文件扫描件)。 (1)PDF版的响应文件必须是签字盖章后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包含封面)彩色扫描,扫描件与纸质文件正本必须一致。(2)响应文件电子版和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统一密封。
16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封 套上写明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标明“(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加盖供应商公章。 标明“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内容。
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30时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 期D106号)。
19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2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30时 开标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 湾一期D106号)。
- 7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 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 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 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 法律专家。
2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 定成交人□是 ■否,推荐成交候选人
24采购预算价¥29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25招标代理费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6000.00元。
26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在合同签订签以转账、汇款、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 验合格后1年无息退还。 □不要求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是否要求提交样品■不要求 □要求,……。
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 □采用,……。
是否要求述标或演示■不要求 □要求,……。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 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同同意开标 结果。
成交公告采购人将成交结果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1个 工作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知识产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采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供应商自行办理知识产 权的使用权,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 8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 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 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投 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 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供应商必须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商务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的有关材料及自身所做出的相关 承诺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若所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故意欺骗的情况,一经发现,则取消该 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开标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其它资质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
二、供应商须知 A 供应商 1. 合格的供应商 1.1 供应商资格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 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 9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均可参 加本次招标。 1.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的各项规定。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委托 2.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磋商办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4.2竞争性磋商文件除第4.1款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 10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 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当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 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 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 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确认。 - 11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4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C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及语言 7.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 7.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以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 (3) 供应商信息表 (4) 技术方案 ①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②类似服务经验 (5) 资格证明文件 - 12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 (1)供应商应将以上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 (2)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务必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 (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不在有效期内和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 响应文件格式 9.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8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 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指定格式的部分由供 应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供应商不得 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项或几项),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拒绝。 10.3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在服务期内所需要的成本费、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 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 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 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 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11. 磋商保证金 11.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2.投标有效期 - 13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 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3.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打印、复印,字 迹应清晰易于辨认,纸张应使用A4版面(工程计算底稿及图表除外)。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 处,以正本为准。 13.3响应文件封面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投标报价一览表应加 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3.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14.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 14.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顺序装订。 14.2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 14.2.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同装入一个包装袋内,包装袋封面注 明“响应文件”字样; 14.3在响应文件包装袋封面上注明: (1)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开标时间。 - 14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4.1款和第14.2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 ,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 退还给供应商。 14.5所有的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15.响应文件的提交 15.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6.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16.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 以延长后新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准。 16.3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有关规定密封、标 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送交的实质性内容的修正和增加的任何承诺 不作为评审的依据,按规定在磋商时提交的最终报价例外。 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D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 15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8.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19.不予受理的响应文件及无效投标 19.1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采购人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 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启封标书前未按本须知19.3条规定提交证书之一审验的。 19.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19.3提交审验的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无需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9.4开标程序: (1)开标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人员和单位; (4)请监督人员核验供应商提交的证件; (5)请供应商代表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6)请相关监管部门监督工作人员将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磋商、评审。 (7)开标会议结束,宣布散会。 20. 磋商小组与评标 20.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0.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1.磋商过程的保密 - 16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1.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 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 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并不得超出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3.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的有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才能进行审查、 磋商和比较。 23.2磋商首先由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 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才能进行详细磋商、评审和比较。 23.3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 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 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 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 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 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17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 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 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 不影响磋商工作。 25.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5.1磋商小组将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 25.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25.3磋商小组按照本须知第25.6条规定的磋商方法及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 行详细审查、比较。 25.4磋商小组集中对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首先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模糊不清、 错漏之处进行澄清、承诺,并提出相关问题,之后就供应商的报价进行磋商,供应商就之前磋 商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澄清和承诺,然后报出能够承受的最终价格。 25.5磋商小组依据本须知第25.6条规定的磋商方法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向采 购人提出书面磋商报告,推荐合格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并标明顺序。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 - 18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书面磋商报告和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 25.6磋商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部分磋商方法及标准》。 E 授予合同 26.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不合格投标的权力。 27. 成交通知 27.1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电报、传真 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7.2 当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的供 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成交原因的解释。 27.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 28.1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没有合法理由而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 除合同。 28.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 应作为合同附件。 - 19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F 其他事项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0. 纪律和监督 3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 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货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30.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 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部分“磋商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标准进行评标。 3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 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0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内 容
★1建设周期及项目地点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建设完成。项目地点:曲靖市(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2付款方式: 本项目系统建设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费 用。 注:付款前,成交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合格发票。
- 21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 22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甲方:(买方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委托乙方。 2、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项目内容、时间、人数 四、服务标准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系统建设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费用。 注:付款前,成交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合格发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协议明确;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 23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 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乙方及其员工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非因甲方的原因发生损害或侵 犯他人权益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非履行甲方安排的工作所造成的事故,甲方 一概不承担责任;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所造成的事故,甲方不负责任;非工作时间甲方不对 乙方的行为负责;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诉讼过程中所发 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均由 违约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乙方因不能按合同对项目进行服务,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 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 造成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违约的处理: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一个 月书面通知,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将由提出解除合同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本 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人民币,并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经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补充规 定及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磋商文件及补遗或澄清;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 - 24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 25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 26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一)投标函 (二)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 (三)供应商信息表 (四)技术方案 (1)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2)类似服务经验 (五)资格证明文件 - 27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 _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 (全权代表姓名)______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_____________服务 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本项目初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建设周期:; 项目地点:。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为含税全费用价。 (3)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意见(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 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产生误解而要求采购人解释和承担责任的权利。 (7)我们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文件或采购人接到的其他任何响应文件 。同时也理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8)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响 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响应文件,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响应文件。 - 28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初次总报价(元)建设周期项目地点备注
初次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①此表同时应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 29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账号:
开户银行: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企业电话:企业网站名称(如有) :
公司成立日期:注册资金:
公司简介:
经营范围:
公司拥有资质证书: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 30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名称软件功能机模块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元)备注
1
2
3
4
5
总报价(元)
注: 1. 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 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 2.“总报价”项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初次报价”一致。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31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请按所投项目的服务要求,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 求的功能、模块和技术参数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 ★本表格将作为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填写本表格的供 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功能、模块和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文件功能、模块技 术参数要求偏离说明
1、请按服务要求,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功能、模块和技术参 数认真填写该表。本表中“响应文件的服务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技术方案中的功能、模块 和技术参数及其他部分承诺的服务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2、“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优于招标要求的功能、模块和技 术参数为正偏离;劣于招标要求的功能、模块和技术参数为负偏离。 3、偏离的说明,应当说明正偏离、负偏离的原因或理由,正偏离须附原因或理由的证明材 料才可以认定。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 32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的商务 条件,包括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服务地点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 填写本表格。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 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 ,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 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33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技术方案 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施方案 (2)人员配置情况 (3)培训方案 (4)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评审 (5)服务经验 (6)违约责任 注:该部分格式自拟,内容可参考评标办法要求及服务要求。 - 34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7-1: 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 职务备注
1
2
3
注:提供相关证件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 35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7-2: 类似服务经验
序号用户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建设周期备注
1
2
3
……
备注:表中所列的项目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 36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8-1: 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清晰反映经营范围 其它相关有效证件 - 37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格式8-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 38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格式8-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 目(招 标 编 号: )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委托书限期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 : 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 件核验。 - 39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格式8-4: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 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 40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其它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 41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1: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的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42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 43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 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44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 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 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45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财政部<2014>214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 2.评审、磋商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磋商过程和结果。 3.评审、磋商过程中,采购人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磋商工作在保密 情况下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 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磋商有关的其他情 况。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审慎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 行权利和义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 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 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 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则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执行。 6.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 - 46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 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 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 只有2家的,则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执行。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 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 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 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 47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3.无效响应情形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 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的,但磋商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5)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的;(6)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的; (7)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4.串通磋商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止: (1)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 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止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废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二、资格审查 1、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才能进行符合性审查。 2、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 48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 评审 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注:(1)-(7)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三、符合性审查 1. 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磋商。 2. 符合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与资格性审查合格的名单一 致;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致性,审查并列出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4)磋商报价的正确性。 供应商的投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签字盖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首次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明确首次报价;
磋商报价磋商报价不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预算价(最高限价);
违法行为磋商小组未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建设周期响应文件载明的建设周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服务要求服务承诺符合服务要求;
权利义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未增加采购人或减少 供应商责任和义务,未增加供应商或减少采购人权利的内容)。
其他实质性要 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确认磋商小组对其磋商报价算数错误的修正;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标“★”实质性要求。
- 49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详细评审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公式: 供应商的综合得分B = F1+F2+F3 F1、F2、F3分别为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得分。 投标报价 F1:满分10分。 技术部分 F2:满分66分。 商务部分 F3:满分24分。 2.评分细则: 1)F1报价得分(满分10分) a.满分为10分; b.价格得分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计算: F1=×1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B1,B2,…,Bn 为第n个经审查合格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 注:在计算最终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请供应商根 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无声明函的在计算最终报价得分时不予扣 除最终报价。 1、中小企业 - 50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 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2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 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1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51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2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 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 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2.3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52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 53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 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54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4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 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 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 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 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 55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 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F2技术部分得分(满分66分) 技术部分评审表
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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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和配置(满分36分)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6分。 标注“▲”的技术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共17项); 其他未标注“▲”“●”的符号指标项为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 56条),扣完为止。 注:“▲”号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说明 书或厂家白皮书或原厂彩页资料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但如 果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中的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持材料有要求的,应按要求 提供。
功能演示 (满分24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中带“●”的技术指标项为演示参数,完全满足 要求的得24分。供应商未演示或演示功能不满足要求的,则该项参数扣2分(共 计12条),扣完为止。 演示要求: 注:(一)演示地址:开标地址。 (二)演示时间:每家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演示的内容不予认定,演示前不预留准备时间,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 (三)演示流程:①供应商按抽取的磋商顺序进行演示;②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 知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超时1个小时未到达现场签到视为放弃演示;③演示的 人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同时应不超过2人;④演示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携带;⑤演 示环境由供应商自行搭建,演示现场只提供投影仪、供电、展台设备;⑥供应商根 据项目情况和自身能力进行演示。
项目技术方案 (满分6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技术方案,包括①设计方案;②项目进度计划及服务团队情 况;③产品安装调试方案;④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⑤应急预案;⑥项目实施进 度保障。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项中有一 处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直至该项1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内容前后不一致、②仅有框架和标题、③涉及的规 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④不符合采购需求、⑤明显复制其他项目非专门 针对本项目编制等任意一种情形。
3)F3商务部分得分(满分24分) 商务部分评审表
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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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方案 (满分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②售后服 务人员配置及保障;;③售后服务承诺;④响应时间及处理时间;⑤售后服务处理 程序。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中有一处 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直至该项2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内容前后不一致、②仅有框架和标题、③涉及的规范 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④不符合采购需求、⑤明显复制其他项目非专门针 对本项目编制等任意一种情形。
培训方案 (满分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方式;②培训计划;③培 训人员配套;④培训内容设计;⑤培训考核安排。涵盖以上内容且不存在缺陷得5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项中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直至该项1分扣 完为止。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内容前后不一致、②仅有框架和标题、③涉及的规范 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④不符合采购需求、⑤明显复制其他项目非专门针 对本项目编制等任意一种情形。
类似服务经验(满分6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类似服务经验、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综合实力(满分3分)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5分,满分3分。注:提供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统分原则 a. 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磋商文件规 定分值评分。 b. 除投标报价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自主评分。 c. 统计分数原则: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 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d. 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 4.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a.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 - 58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 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c.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 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d.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五、磋商报告 1.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磋商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 2. 磋商报告应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 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以 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 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 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采购人。 - 59 - 数字化生产运作综合实训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序号软 件 名 称软件模块及功能数量单位
1业 务 综 合 调 度 软 件(一)总体要求 机器人调度系统能够实现上接任务管理系统,下联物流设备,在整个物流 环节中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调度软件与上位系统交换信息是实时的,以 便及时的获取物流任务,指挥各物流设备执行上位系统所下达的物流任务,同时调度软件与设备间的交换信息也是实时的,以便及时获取各设备执 行结果,并将执行结果实时反馈给上位系统。 (二)系统组成 1、设备管理:设备添加删除、设备接入。 2、任务执行:根据任务优先级、设备情况、站点任务等情况执行上游下 发和系统自动生成的任务。 3、导航规划:全局导航、热点检测、实时规划、拥堵解环。 4、调度策略:设备控制策略、运力分配策略、站点策略、充电策略、休 息策略、容器跨子图接驳策略。 5、实时监控:设备状态监控、导航路径监控、任务执行监控。 6、异常处理:异常报警、链接异常自愈、指令异常自愈。 7、模拟仿真:仿真环境搭建、设备模拟仿真、任务执行仿真、仿真结果 展现。 8、地图管理:地图导入、地图更新、设备地图同步下发。 (三)功能要求 1、调度软件对接入设备进行管理,对设备心跳处理,设备控制指令的下 发。 2、调度软件将协调设备之间传输的控制,同时对任务的状态与上位系统 同步。 3、调度软件将严格根据上位系统的路径指示及上位系统预先确定的优先 级和顺序进行运送控制。 4、调度软件将设备故障及时告警,同时针对一些异常可系统自愈。5、调度软件对设备上的物流运输情况,以及设备的控制将以可视化的形 式反映给用户。 6、调度软件将记录在物流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节点信息,同时将上 位系统所需要的节点信息进行实时上传交互,而在交换过程中的命令,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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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和报文都将以数据库形式存放于调度软件系统中。 (四)接口要求 1、设备移动接口:指定设备从A点移动到B点。 2、容器搬运接口:指定容器从A点搬运到B点。支持批量任务、任务暂停、任务取消。 3、设备管理接口:设备查询、添加删除设备、设备锁定、设备暂停。4、容器管理接口:容器查询、添加删除容器、容器位置变更。 5、站点管理接口:站点查询。 (五)系统管理 1、权限管理:各功能模块具有自己的权限限制,有操作权限的人员才能 操作相应的模块。系统提供许可认证,并记录每一用户的活动。 2、可用于展示仓库设备概要信息及子仓设备概要信息并提供子仓地图更 新功能。 3、实时监控: 展示现场生产的可视化实时界面, 包括地图布局,设备监控, 设备控制, 容器监控, 任务监控, 路况监控, 交通管制。 ▲4、设备管理: 维护设备包括添加,占用,释放,运行,暂停,注销,删除。(提供详细系统界 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任务管理: 监控设备的任务详情,包括任务编号,任务类型,任务状态,设备编号,容器 编号,任务下发时间段,失败原因等。(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6、资源管理: 管理仓库的容器规格,容器,运力组,区域,站点等信息。(提供详细系统界 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实施调试: 调试设备, 包括设备参数。 8、系统配置: 配置导航设备的充电策略。 ▲9、系统要求:须适配Linux系统。(提供系统支持适配Linux系统的承 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数 字 化 生 产 物 流 业 务 系 统(一)技术要求 系统采用B/S架构,易于升级和维护,便于数据的管理并能充分保证数据 的安全。支持SAAS化部署,减少服务器等硬件基础设备采购成本,同时能 够同步使用最新升级版软件。 (二)功能要求 系统包括生产业务系统、生产模拟业务系统、仓储业务系统和RF手持业务 系统四大子系统。具备完善的权限管理,能进行数据权限、菜单权限等设 置,可从登录界面、登录网址等区分不同端口、各类角色的登录,保障信 息安全。 1、生产业务系统 (1)产品管理:可对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内容包括:产品类 型、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尺寸、体积、重量,可支持产品图片上传 功能。 ●(2)BOM管理:系统可对产成品配置所需原料清单及数量,可支持多级 清单配置。配置内容包括:父级物料、子级物料及数量。(提供该系统功 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3)工厂管理:可对工厂的基本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内容包括:工厂 名称、工厂代码、所在省/市、详细地址、经纬度坐标等内容。(提供该 系统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4)车间管理:可对工厂里面的生产车间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内容包括:选择工厂、车间名称、车间代码、产能、周工作天数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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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序管理:可针对产品的工序代码、工序名称、处理时间内容进 行设置。(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物流计划:通过该功能可自动同步智慧物流管理系统中的入库、出库、补货订单。点击数据同步按钮可根据案例对智慧物流管理系统实现 一键数据初始化。(提供该系统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7)设备日志查询:可针对每条设备任务的执行过程分解及查询。▲(8)设备任务查询:可针对系统下发到机器人的补料入库、拣选出库、补料搬运和成品入库搬运类型的作业指令进行查询,可转对任务进行初 始化操作。(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生产模拟业务系统 ▲(1)系统包含生产模拟系统,通过获取生产工艺、生产工序、库存信 息以原计划产量信息,能够模拟真实产线的加工、工位领料过程;可实现 自动化监控生产任务,根据生产产品、工艺、工序的配置,进行生产过程 模拟。(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系统能够显示排产单号、产品名称、计划产量、当前产量信息。▲(3)系统能够根据待加工的产品信息、生产工艺获取生产工序,根据 每道工序的生产节拍进行倒计时,并用不同颜色展示工位的空闲、装配、缺料、停工状态。(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系统显示每道工序对应线边库的物料库存量,以及产成品库存量,可根据生产过程对于原料的消耗进行动态更新,当库存量到达补货点时,可根据补料策略自动下达补料单。(提供该系统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 演示) 3、仓储业务系统 ●(1)供应商管理:可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拼音码、地址企业规模等信息进行配置。(提供该系统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2)客户管理:可对客户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内容包括:客户名称、联 系人、电话、地址等信息。 (3)库房管理功能:对库房信息进行新增、修改、查看和删除操作。(4)储位管理:可对区/储位信息进行通道管理、新增、修改、查看、删 除操作。 ●(5)入库单:在系统中录入入库单,输入多行物料名称、数量、单位,提交并生成入库单。入库单生成后,应支持下达入库指令,系统按照存 储策略配置中的设置,为所需入库的原材料自动分配目标储位。(提供该 系统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6)入库单打印:可进行单据提交、单据打印、越库操作和指令退回等 功能。 (7)出库单:支持对出库单进行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发送审核和 返回功能。 (8)出库单打印:支持根据订单号、出库单号和客户信息进行模糊查询,支持针对出库单进行打印、退回操作功能,指令退回后可在出库单录入 功能修改订单信息。 (9)手动补料单:在系统中支持手动录入并下达补料单,用于支持班次 开始前的初始补料作业。输入内容为多行待补货物料列表,内容包括:源 区、源储位、目标区、目标储位、数量、单位。 ▲(10)手动补料单打印:支持根据订单号进行模糊查询,支持针对补料 单进行打印、退回操作功能,指令退回后可在补料单录入功能修改订单信 息。(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盘点单:系统具备盘点单录入功能,支持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发送审核和返回操作。 (12)盘点结果打印:支持根据订单号进行模糊查询,支持针对盘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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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退回操作功能,指令退回后可在盘点单录入功能修改订单信息。(13)库存查询:可以根据区名称、条形码和货品名称对库存进行查询。▲(14)可视化库存查询:对库房的各个功能区进行图形页面的可视化库 存查询,点击具体储位可展出该储位货品库存详细信息。(提供详细系统 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作业查询:支持查看作业单信息,查看的内容包括作业计划单号、订单号、类型、库房编码、状态、生成时间和完成时间。(提供该系统 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4、RF手持业务系统 ▲(1)系统可接收智慧物流管理系统下达的入库、出库、补货等作业指 令,学生可根据手持上的提示进行具体业务的执行;入库作业指令:入库 准备任务;入库理货任务;入库搬运任务;入库上架任务;出库作业指令:拣选作业任务;拣选搬运任务;补货作业指令:补料拣选任务;补料理 货任务;工位补料任务。(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三)其他要求 1、教学资料配套:需要提供配套教学手册、教学视频,作为软件操作功 能熟悉使用。 ▲2、软件授权:需提供至少5个账号供教学实训的开展。(针对本项提供 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智 能 化 仿 真 规 划 设 计 系 统(一)技术参数 系统整体基于3D开发引擎进行开发,启用可视化的逻辑编程技术,采用C/ S架构进行研发,运用离散仿真技术和寻路算法及调度算法对系统进行底 层支持。能够稳定的支持系统仿真规划操作及运行。 (二)教学要求 1、智能化仿真规划设计系统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三维仿真实验软件,可 用于多仓储场景的仿真实验教学。 2、系统可满足三维仓储场景规划、如搬运机器人、AGV拣选货架、电子拣 选货架、充电桩设备的布局与规划。实现对设备认知以及仓储场景规划的 实训教学。 3、系统可满足智能仓储业务逻辑,如AGV拣选出库业务、AGV补货入库业 务。实现对智能仓业务逻辑的认知与设计的教学作用。 ▲4、系统可满足对库存管理决策点的教学需求,如储位规划、货位规划、库存上限规划。系统需满足对订单需求的录入与修改的教学需求。(提 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系统可满足对AGV调度规则设置的教学需求,如AGV寻路、避障、排队、优先级、充电、等待。实现对AGV调度内容的理解与其影响作业效率原 理的教学作业。 ●6、系统可满足对仿真运行结果报告与数据表格输出的教学需求,形成 统一的仿真数据报告与仿真基础信息。便于使用者总结讨论运行数据情况,可针对数据进行分析并且输出优化方案的作用。(提供该系统功能真实 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三)系统功能 ▲1、支持仿真环境创建:实现仿真运行时间单位的选择与设置,初始仿 真运行时间的设置与调配、布局场景的长度单位选择与场景大小设置。创 建所需使用的仿真环境。(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2、具备建模功能模块 ●(1)场景编辑器模块 系统需满足使用三维/二维的视角进行设备及场景布局规划操作,需支持 对路径及网络的创建与编辑功能,需具备坐标系位置显示,便于进行三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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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精细化布局。满足设备与网络路径之间的关系绑定功能。(提供该系 统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2)业务蓝图编辑器模块 系统需满足使用二维视角,进行作业流程的设计、信息传递流程的设计与 作业设备匹配设计,支持运用业务逻辑节点拖拽连接的方式进行流程规划 设计,便于对不同业务逻辑的设置与调整。(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 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信息数据建模模块:系统需具备订单信息数据填写与删除功能、存 储信息数据填写与删除功能。填写后的表格定义为信息资源。 (4)数据呈现编辑器模块:系统需具备在三维视角下的运行时数据监控 面板的拖拽布置与效果预览功能,支持多面板多位置的调整布置。●3、基础交互操作支持:具体需包括:点击创建、选中/批量选中、打组、移动/批量移动、旋转/批量旋转、连接、吸附、复制、粘贴、删除。视 角切换:透视、顶视。(提供该系统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4、系统模型资源库:系统模型资源库需包含:搬运机器人、AGV拣选货 架、电子拣选货架、充电桩模型资源。资源实体属性参数调整需包含:移 动实体、存储实体、处理实体。(提供该系统功能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5、蓝图组件库资源 (1)事件类组件需包含开始蓝图(全局仿真事件的开始触发)。 (2)流程类组件需包含分支组件(流程分流)。 (3)处理方法类组件需包含调度器组件(控制实体调度)、处理器组件(控制处理规则)。 ▲(4)通用方法类组件需包含移动组件(移动)、装载组件(移动+装载)、卸载组件(移动+卸载)。(提供详细系统界面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5)创建方法类组件需包含发生器组件(发生任务/实体)。 (6)实体资源类组件需包含实体组件(实体资源)。 (7)信息资源类组件需包含信息组件(信息资源)。 ●6、仿真运行:系统需支持仿真场景运行,仿真起始/暂停、仿真运行呈 现功能,便于对仿真运行过程的查看。需具备仿真报告输出功能,针对仿 真运行的基础数据以及运行数据,输出对应结果报告。(提供该系统功能 真实业务流程操作演示) (四)其他要求 1、教学资料配套:需要提供配套教学手册、教学视频,作为软件操作功 能熟悉使用。 ▲2、软件授权:需提供至少9个账号供教学实训的开展。(针对本项提供 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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