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安县老旧小区燃气、给水、排水管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红线内)(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44300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公布
金额
465.2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老旧小区30项主要清单20230505.pdf兴安县老旧小区燃气、给水、排水管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红线内)
(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443001)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业主委托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经 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652616.03元【其中:预算价3871696.9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8369.51元,规费268388.5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49278.68元,其他19109.91元),增值税384160.94元,暂估价/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为4652616.03元【其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871696.9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8369.51元,规费268388.5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49278.68元,其他19109.91元),增值税384160.94元,暂估价/元】。
根据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37220.93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最高限价公布
招标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 日
(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443001)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业主委托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经 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652616.03元【其中:预算价3871696.9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8369.51元,规费268388.5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49278.68元,其他19109.91元),增值税384160.94元,暂估价/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为4652616.03元【其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871696.9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8369.51元,规费268388.59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49278.68元,其他19109.91元),增值税384160.94元,暂估价/元】。
根据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37220.93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最高限价公布
招标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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