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黄沙港挡潮闸拆建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金额
20540.5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540.57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邓渤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庄鹏程0552-30922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黄沙港挡潮闸拆建工程已由省发展改革委苏发改农经发〔2023〕4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项目法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射阳县黄沙港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黄沙港挡潮闸拆建工程排涝设计日均流量 236立方米/秒,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老闸,在原址上游 56 米处新建挡潮闸 1 座,共 10 孔、总净宽 100 米;恢复鱼道工程,对上、下游引河边坡进行防护;恢复施工影响的水位流量室 389平方米;在老闸闸址处新建交通桥 1 座,桥长146.16 米、总宽10 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839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合同项目招标内容为盐城市黄沙港挡潮闸拆建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包括黄沙港挡潮闸、交通桥土建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制作安装工程,水文设施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对应投资金额约21337.2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2个月,2023年10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4年5月31日完成水下工程,具备挡潮排涝条件,2024年12月30日前主体工程完工,2025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2.5本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和2):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近5年(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项目经理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60%×A+40%×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5<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若干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最高投标限价:20540.57万元,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本项目满分100分,其中报价55分,商务5分,单位业绩2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施工组织设计:33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1)报价评审(55分)
(2)商务:5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评审因素均是对牵头人的要求)
(3)单位业绩:2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评审因素均是对牵头人的要求)
(4)项目管理机构:5分
(5)施工组织设计:33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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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邮 编:224002
联系人:邓渤
电话:0515-87019404 、15365653223
电子邮件:335889339@qq.com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楼6楼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庄鹏程
电 话:0552-3092295、15005529075
电子邮件:454184952@qq.com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合肥滨湖万达支行
帐 号:520819931701000002
10.备注
2023年9月13日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黄沙港挡潮闸拆建工程已由省发展改革委苏发改农经发〔2023〕4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项目法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射阳县黄沙港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黄沙港挡潮闸拆建工程排涝设计日均流量 236立方米/秒,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老闸,在原址上游 56 米处新建挡潮闸 1 座,共 10 孔、总净宽 100 米;恢复鱼道工程,对上、下游引河边坡进行防护;恢复施工影响的水位流量室 389平方米;在老闸闸址处新建交通桥 1 座,桥长146.16 米、总宽10 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839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合同项目招标内容为盐城市黄沙港挡潮闸拆建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包括黄沙港挡潮闸、交通桥土建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制作安装工程,水文设施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对应投资金额约21337.2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2个月,2023年10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4年5月31日完成水下工程,具备挡潮排涝条件,2024年12月30日前主体工程完工,2025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2.5本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和2):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近5年(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项目经理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10.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
13.社会保险 | 招标公告第3.1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的社会保险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60%×A+40%×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5<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若干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最高投标限价:20540.57万元,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本项目满分100分,其中报价55分,商务5分,单位业绩2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施工组织设计:33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1)报价评审(5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 2、在评标基准价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在5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3、在评标基准价基础上的,每低一个百分点,在55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分为零分。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55 |
(2)商务:5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评审因素均是对牵头人的要求)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信用等级 |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注: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 |
2 |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附证书或正式文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准。 | 1 |
(3)单位业绩:2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评审因素均是对牵头人的要求)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包含2级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建筑物级别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 |
(4)项目管理机构: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经理资历和业绩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包含2级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的水利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 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建筑物级别、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鉴定书上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单位业绩与个人业绩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 | 1 |
2 | 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 | 1)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 2)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中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 3)党建、财务、劳资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拟任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或安全科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 | 4 |
(5)施工组织设计:33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幅度 | 1)符合评分标准的,不扣分; 2)有缺陷或内容较简单的,扣0.1分~分值的30%; 3)有严重缺陷,或方案的重要内容不可行,扣分值的31%至50%。 4)无描述不得分。 | ||
1 | 工场及临时设施布置 | (1)工程情况、施工要求分析准确,工场布置方案全面、详细、合理的,得1分; (2)场内道路、工场、工棚、工房建设标准较高的,得0.5分; (3)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建设标准较高的,得0.5分。 扣分幅度同上。 | 2 |
2 | 临时道路、施工围堰及降排水 | (1)工程情况、地质条件、施工要求分析准确,临时道路、围堰、降排水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分; (2)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控制要点明确、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分。 扣分幅度同上。 | 3 |
3 | 土方工程 | (1)工程情况、地质条件、施工要求分析准确,有土方平衡表,各部施工方法可行,施工机械选型、调配与工期安排合理的,得1分; (2)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控制要点明确、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分。 扣分幅度同上。 | 2 |
4 | 防护工程 | (1)工程情况、施工要求分析准确,材料选购计划与施工方法可行、内容全面的,得0.5分; (2)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控制要点明确、保证措施到位的,得0.5分。 扣分幅度同上。 | 1 |
5 | 基础工程 | (1)工程情况与施工要求分析准确,各工程施工工艺合适,设备选型、调配与工期安排合理的,得1分; (2)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控制要点明确、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分。 扣分幅度同上。 | 2 |
6 | 钢筋砼工程 | (1)工程情况、施工要求(砼外观达到镜面效果)分析准确,各部、各工序施工方法可行,原材料选购及模板、脚手架选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得2分; (2)工程施工质量(特别是砼外观、防裂、耐久性)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控制要点明确、保证措施到位的,得2分。 扣分幅度同上。 | 4 |
7 | 金属结构、电气设备制作与安装 | (1)工程情况、施工要求分析准确,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的制作与安装、调试方案可行的,得2分; (2)工程施工质量(外观与内在)、安全、进度等控制要点明确、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分。 扣分幅度同上。 | 3 |
8 | 老闸拆除 | 拆除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合理,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拆除作业后的安全工作有保障,得1分。 扣分幅度同上。 | 1 |
9 | 交通桥工程 | (1)工程情况、施工要求分析准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可行的,得1分; (2)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控制要点明确、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分。 扣分幅度同上。 | 2 |
10 | 质量管理 | (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备,工作计划内容全面、可行,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分; (2)质量检测计划满足工程质量控制和有关文件要求的,得1分; (3)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配备满足工程质量检测和有关文件要求,得1分。 扣分幅度同上。 | 3 |
11 | 安全管理 | (1)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备,工作计划全面、可行,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分;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果应用工作计划全面、可行的,得1分;(未完成达标创建的不得分) (3)防汛、防台、防潮、施工安全监测工作思路明确、措施到位的,得1分。 扣分幅度同上。 | 3 |
12 | 进度控制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有详细的网络图,工期保证措施可行的,得2分。 扣分幅度同上。 | 2 |
13 | 资源配备计划 | (1)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的,得0.5分。 (2)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计划内容全面,符合有关规定的,得0.5分。 扣分幅度同上。 | 1 |
14 | 水保、环境保护 | 工程情况、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分析准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含扬尘、噪音防治)工作计划内容全面、符合有关要求,保证措施到位的,得2分。 扣分幅度同上。 | 2 |
15 | 创优、智慧工地建设 | (1)文明工地建设工作计划内容全面、符合有关要求,保证措施到位的,得0.5分; (2)省水利优质工程创建工作计划内容全面、符合有关要求,保证措施到位的,得1分; (3)运用BIM信息技术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方案可实施性强,能够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得0.5分。 扣分幅度同上。 | 2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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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邮 编:224002
联系人:邓渤
电话:0515-87019404 、15365653223
电子邮件:335889339@qq.com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楼6楼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庄鹏程
电 话:0552-3092295、15005529075
电子邮件:454184952@qq.com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合肥滨湖万达支行
帐 号:520819931701000002
10.备注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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