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公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汇报片制作邀请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公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汇报片制作
项目编号:6202211298439992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宣传处 2891975
报价起止时间:2022-11-29 17:07 - 2022-12-02 17:07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南宁公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汇报片预算表11.29.xlsx
响应附件要求:盖章扫描纸质版相应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建政街道 厢竹大道46号特警基地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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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宁公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汇报片制作
项目编号:6202211298439992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宣传处 2891975
报价起止时间:2022-11-29 17:07 - 2022-12-02 17:07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详见附件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个 | 85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南宁公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汇报片预算表11.29.xlsx
响应附件要求:盖章扫描纸质版相应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建政街道 厢竹大道46号特警基地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一、合同签订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
▲三、服务期限: | 具体以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期限为准 |
▲四、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 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验收标准、规范: | 服务内容应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或资料、交付清单等资料产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成果自查及整改,并经采购人确认。服务符合要求,才作为最终验收。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其他验收要求按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 [2015] 22号1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规定执行。 |
六、售后服务要求: | 1、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供应商确保服务期间提供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及时解决培训中各种问题,一旦出现电话解决不了的问题,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解决。 |
▲七、其他要求: |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价格,包含所有设备租赁费用,人员费用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必须包含的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费用待完成项目由采购人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3、特殊说明及要求:(1) 请供应商在报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一旦发现恶意、扰乱达不到要求而超低价竞标者,将根据在线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推送报价信息、禁止报价等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取消其参与资格及本次交易。望各竞标商家能够认真阅读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 如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无故放弃或不按采购需求履行,未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等违约行为,我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并按成交金额的15%支付我方违约金。 (3)所有视频内容的版权归南宁市公安局所有,未经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复制或转让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成交供应商如使用第三方影像、音像、文字等素材,版权须得到授权合法使用,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 保密说明及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保密资质或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保守剧本、成品以及拍摄中知晓的秘密。(5)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拟制的费用,包含主要人员及摄制所需的摄影机、灯光、道具、等辅助设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视频作品摄制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安排通过验收后的视频在南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期间,中午12时至14时之间或晚上19时至22时之间的时段进行播放,并于2022年将上述成片播放完毕,此项如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其他: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影视制作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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