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7.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院招第202410号
预算金额37.98万元
招标联系人-0551-6345512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院招第202410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美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10号F9A厂房五层西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大写)(37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心理画大师

徽韵心理

HY-ART01

1套

4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冬梅、赵井凯、鲁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418.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联系电话:0551-63535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系方式:0551-63455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联系方式:0551-63535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郑工

电   话:0551-63535715152560018801338560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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