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督性抽测项目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350.0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 气监督性抽测项目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一个标段:
中标人:河南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其他类型中标价:350 元/辆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 气监督性抽测项目服务
2.采购需求: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服务期限:1 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服务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 10 月 16 日
7.评审日期:2023 年 10 月 27 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价 单位
1 详见文件 河南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汽车工业园万洪路与康平路交 叉路口向北 20 米 2 楼 201 号 350 元/辆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质量 其他
1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1 年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服务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三、磋商小组名单
磋商小组名单:袁方立、弓书岭、靳彦博(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户名: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76110078801900000064
财务室联系电话:0371-55679793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结果公告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 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 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郑州市新郑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联系方式:0371-6131208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科技信息大厦 12 层
联系人:杨航
联系电话:0371-55679792
邮箱:hndm998829@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hndmgl.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郑州市新郑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联 系 人:/
电 话:0371-613120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层 联 系 人: 杨航
电 话: 0371-55679792
电子邮件: hndm998829@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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