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县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中心建筑垃圾再生砌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安吉绿净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 ,就安吉县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中心建筑垃圾再生砌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CG-ZX-2022-13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要求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安吉县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中心建筑垃圾再生砌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163.875 |
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且具备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投标人以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事先联系代理机构,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585075248@qq.com。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且具备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09:00时整
七、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8号凤凰中心广场2号楼1楼开标室(北面进),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6日09:00时整
九、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8号凤凰中心广场2号楼1楼开标室(北面进),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3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 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资格后审。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投标人须知:
1) 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 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 “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4) 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 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 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 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盈 联系电话:0572-5207257 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安吉绿净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095729290
3、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城投集团招标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567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