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红塔银行大理分行安全评估改造项目(现金柜台安全玻璃改造)询比公告
金额
2.3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00112
预算金额2.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871-652364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1.询比条件

  本项目为云南红塔银行大理分行安全评估改造项目(现金柜台安全玻璃改造),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组织云南红塔银行大理分行安全评估改造项目(现金柜台安全玻璃改造)的询比工作。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大理分行安全评估改造项目(现金柜台安全玻璃改造)

  2.2项目编号:202410011

  2.3采购范围:完成云南红塔银行大理分行安全评估改造项目(现金柜台安全玻璃改造)的全部内容。总投资约2.3998 万元。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在收到采购人安装通知之日起五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时间。当调整供货时间的情况发生时,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变化。

  2.6质量要求:货物的材质、施工工艺符合《GA165—2016防弹透明材料》标准和《GA844-2018防砸复合玻璃通用技术要求》标准,防弹性能达到3级B类或防79微冲B级级别,防砸性能达到A级级别;安装符合GA38-2021标准要求。同时须提供相应备案资料,验收时所有采购内容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5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项目预算金额(含税):23998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的,须提供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供应商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3.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3.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采购人查询确认)。

  3.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10供应商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单位鲜章的登记资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1784623299@qq.com电子邮箱进行登记(发送邮件时须注明“xxx(单位名称)-xxx(项目名称)-登记资料”,并及时电话通知采购工作联系人:13057618050)。

  4.3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注:未按上述要求获取询比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6号低碳中心A座2单元18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供应商如对询比公告或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询比公告或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方式:0871-65236459
附件:

  响应意向函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已获悉并充分理解贵行所发布的《云南红塔银行大理分行安全评估改造项目(现金柜台安全玻璃改造)》的全部内容。我司满足该采购项目的资格要求,有意向响应贵行此次采购项目。我司将通过           (邮箱名称)向贵行发送询比公告中要求的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我司承诺经前述邮箱向贵行发送的报名文件真实有效。经贵行审核后,若我司符合报名条件,请贵行将相关询比文件发送至            (邮箱名称)。

  投标意向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意向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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