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沙河市农村饮水安全灾后重建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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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1155003001 | ||||||||||||||||||||||||||||||||||||||||
招标内容: | |||||||||||||||||||||||||||||||||||||||||
沙河市农村饮水安全灾后重建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农村饮水安全灾后重建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沙河市农村饮水安全灾后重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审批审[2023]154号、沙审批招标核【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沙河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建设地点:沙河市綦村镇、柴关乡、蝉房乡、册井镇、白塔镇、刘石岗镇、新城镇、十里亭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供水规模为 4483.1m3/d,改善提升 5.6039万人饮水安全水平。
铺设管道104.2km,其中村外管道16.2km,村内管道88km,拆除、恢复路面42km,修复水池2座,提升1个供水站一体化设备,增设过滤消毒设备53处,修复和维修机井 51处,泵房54座,水表13480块。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勘察设计。
(3)勘察、设计要求的服务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7 00:00至2023-12-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在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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