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濉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管理平台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27.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zxhb-2024002
预算金额27.85万元
招标公司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宗云龙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浩江19956117478
中标公司合肥冀达科技有限公司27.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濉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管理平台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DZXHB-2024002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管理平台
三、中标(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冀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128号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1号楼3层313
中标(成交)金额:27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及联系电话:宗云龙 0561-6077691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孟山中路9号金悦华庭1幢B座20楼,
沈浩江 1995611747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宗云龙 0561-6077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孟山中路9号金悦华庭1幢B座20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沈浩江、19956117478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DZXHB-2024002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管理平台
三、中标(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冀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128号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1号楼3层313
中标(成交)金额:27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濉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管理平台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全力打造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及联系电话:宗云龙 0561-6077691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孟山中路9号金悦华庭1幢B座20楼,
沈浩江 1995611747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宗云龙 0561-6077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孟山中路9号金悦华庭1幢B座20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沈浩江、1995611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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