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xzfcg2022-03
预算金额18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0903-256808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 2022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 绿化—森林抚育补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ZFCG2022-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 2022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 绿化—森林抚育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840000

最高限价(元):18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 2022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 绿化—森林抚育补助)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4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涂白剂、修枝剪、 高枝剪 、手锯 、病虫害防治喷雾机、25%高氯·毒死蜱乳油、 宣传标识牌、样地设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超出公开招标数额的预留比例提高至40%,其中小微企业60%。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10%。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 请于招标文件指定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和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支行 ; 账 号:30580801040005315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和田市古江南路37号

联系方式:0903-2027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安泰广场

联系方式:0903-2568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0903-2568089



附件信息: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 2022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 绿化—森林抚育补助项目.docx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 2022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 绿化—森林抚育补助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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