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文昌市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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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309HN2141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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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9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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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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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南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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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³) |
评估单价(元/ m³) |
评估总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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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单价 (元/ m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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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 |
约39000 |
71.17 |
277.563 |
71.17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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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位于海南省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南边,全线路基挖方土层主要为粉砂层,经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现场测量核实剩余坡砂约为39000立方米(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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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 坡砂由受让方处理达到建筑材料标准后,可流入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 2.装载:受让方到指定地点装车及外运,装运费用自行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陆上运输,受让方自提,坡砂的运输费用、装车费用及其它由于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 4. 通行保障:为顺利完成坡砂的外运工作,在保障路面清洁并覆盖坡砂和无超限超载违法的情况下,转让方组织受让方车队进行运输,并将车辆相关信息抄送市执法局备案,如坡砂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阻挠等情况,由市公安局及所在辖区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5.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坡砂,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坡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坡砂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坡砂无任何异议,不会就坡砂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坡砂,并提出权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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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元/ m³) |
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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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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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正商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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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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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文昌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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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文府函〔2022〕1183号;文府函〔2023〕5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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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 |
文昌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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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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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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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 意向竞买方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必须提供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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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海南省文昌市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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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海南省文昌市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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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84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作为货款转给转让方。 2.结算方式为:以现场采用运输车辆容量及数量确认量作为依据,抵扣受让方所支付的货款,多退少补。 3.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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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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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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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南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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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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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0月11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 具有满足接纳坡砂堆场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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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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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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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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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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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 |
2023年9月22日9:00 |
2023年10月12日9:00 |
1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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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海南省文昌市月亮湾北部起步区海棠路(北段)新建工程项目剩余坡砂挂牌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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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66558038 陈女士 65237542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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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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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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