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1220.03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202307-fw24
预算金额11220.03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佳木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晶晶0431-88073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Y202307-FW2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96859平方米,建设10栋建筑(9栋住宅,1栋公建幼儿园),地下2
座车库,总建筑面积33846.94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
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
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
程师1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 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
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
诺。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
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
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竣工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施
工监理业绩。
3.6业绩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
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
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
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
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
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
材料。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0年1月1
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
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7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8 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TY202307-FW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已由吉
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项目备案流水号为2021012922017903100324文件批准建
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96859平方米,建设10栋建筑(9栋住宅,1栋公建幼
儿园),地下2座车库,总建筑面积33846.94平方米。
2.4项目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
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保修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工程投资估算:112200340元。
2.8监理服务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
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
程师1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
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
诺。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
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
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竣工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施
工监理业绩。
3.6业绩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
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
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
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
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
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
材料。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0年1月1
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
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07月2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02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
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
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
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8日10时30分,投
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
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新区
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8开标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
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搜索会议号(611 987 541)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
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
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
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
表。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
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
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
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李佳木
电 话:0431-87017866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
联系人:贾晶晶
电 话:0431-88073777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10.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 李佳木
电 话:0431-870178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A2-1栋14楼
联系人: 贾晶晶
电 话: 0431-8807377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耍刁 (签名)
烫扒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