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成交公告
金额
11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嘉丰磋商-2022-006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女士0519-82260007
中标公司常州市规划设计院1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成交公告
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嘉丰磋商-2022-006号
二、项目名称: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 常州市通江南路257号
中标(成交)金额:1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
服务范围:研究范围为金坛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3个街道、6个乡镇,总面积975.7平方公里。
服务要求:该项目包括4个子项目:
(1)金坛区详细规划单元划分;
(2)金坛区详细规划试点方案;
(3)金坛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2022版);
(4)金坛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图则(2022版)。
服务时间:24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细论述本项目的研究任务与技术路线和研究重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姜丽、杨锁明、韩焘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13901491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13楼
联系方式:程女士0519-8226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519-822600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磋商文件-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doc 磋商文件-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doc
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编号/包号:嘉丰磋商-2022-006项目名称: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采购需求: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详见工作计划书)。5.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4.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1.项目编号:嘉丰磋商-2022-00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响应人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1、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报名申请表(附件);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售后不退。(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磋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开标室。时间:2022年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2)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6月21日11:00点前将书面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一)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2、除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审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1、所有参与开评审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提前申请常州健康码(健康码申请操作指南:下载“我的常州”APP→点击“我的常州”APP首页“健康码”应用→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用户填报的信息,次日将生成个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四)疫情防控措施:(三)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二)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五)特别提醒: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磋商现场疫情防控责任。3、对于参与磋商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磋商场所。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三)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二)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名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吴女士13901491665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采购人信息
目录电话:0519-82260007项目联系人:程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程女士0519-82260007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13楼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四章采购需求30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采购邀请1
4.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1.项目编号/包号:_嘉丰磋商-2022-006_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6.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_5.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 | 120 | 1 | 金坛区控规全覆盖更新及工作图则编制(2022版),研究范围为金坛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3个街道、6个乡镇,总面积975.7平方公里。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1.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_年_6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
(2)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磋商。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报名申请表(附件);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五、开启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售后不退。(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开标室。时间:2022年6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程女士0519-82260007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13楼名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吴女士13901491665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19-82260007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 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 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日历天。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6月21日上午11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件传至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169811707@qq.com并电话0519-82260007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3861128922;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16000元; 缴纳时间: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采购方式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更正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最终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磋商费用
5.4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5.3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更正。5.2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被接受。如无疑问,视作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和要求。5.1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澄清、更正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6.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6.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明了采购项目的内容。6.供应商的义务5.5所有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澄清、更正将在原公告媒体上予以公告。上述内容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由供应商自行关注并获取。
7.2.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供应商填报磋商分项报价表时,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一项磋商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磋商报价。7.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填写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磋商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7.2磋商报价方式7.1本项目磋商总价应包括为完成该项货物和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7.磋商报价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9.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7.2.4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7.2.3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4本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10.3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修改无效。10.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10.l供应商应提交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正本为准。10.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收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至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均应当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1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予以拒绝。
15.1代理机构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15.磋商仪式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磋商响应,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磋商过程中,经采购人确认,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退出磋商的除外)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磋商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17.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7.评审内容的保密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6.磋商小组15.2供应商参加磋商仪式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18.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17.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18.3.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联合体任一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18.3.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18.3.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18.3.1供应商未通过领购申请的或者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与领购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18.3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
18.3.10供应商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18.3.9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磋商、相互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磋商的。18.3.8磋商响应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18.3.7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18.3.6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18.3.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无供应商公章的、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非原件的;
18.3.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3.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18.3.1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3.1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8.3.12未按要求提供带“*”项材料或者带“*”项内容未盖公章的;18.3.1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18.4.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4.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4.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8.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8.4.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无效响应:
19.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9.3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答辩或补正时,不得改变磋商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及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出答复,该答复经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1为了有助于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1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8.4.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5供应商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存在缺项漏项或者数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9.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9.4.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9.4.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该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0.磋商变动实质性内容19.6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磋商响应文件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2.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即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评审方法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影响成交服务费的支付。24.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4.成交通知书23.1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在原公告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成交结果及公示
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7.合同的签订成交服务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6.代理机构服务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履约保证金
2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7.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人在“财政一体化系统”、县区级预算单位或者驻常高校等单位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录入合同信息并上传附件,上传后同步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项目合同。27.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手机登录“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也可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http://zfcg.changzhou.gov.cn/)、“常州市金融服务平台—政采贷”(http://www.czcycx.com/financial/fIndex)页面登录注册;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2)合作金融机构:登录“政采贷平台”等平台后在系统中查看和选择。(1)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文件。28.3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或成交合同,为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28.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8.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的)、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9.2投诉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的格式和要求制作;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9.1质疑29.质疑与投诉
3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0.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0.诚实信用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1.未尽事宜3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具体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 |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0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1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2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3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其他:/。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磋商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供应商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10 |
2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规划等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15 |
3 | 荣誉表彰 | 供应商近5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时间以证书所载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或土地规划同等级别相关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8 |
4 | 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5 | 工作方案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拟制的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且具体可行的得15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7分;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得3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15 |
6 | 质量进度方案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拟制的质量进度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且具体可行的得15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7分;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得3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15 |
7 | 人员配备方案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且具体可行的得10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10 |
8 | 合理化建议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建议完整且具体可行的得15分;建议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7分;建议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得3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15 |
9 | 后续服务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拟制的后续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且具体可行的得10分;内容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内容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10 |
一、项目背景:第四章采购需求3.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2.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注:
为了落实控规六线和三大设施等方面的引导性内容,便于后续规划管理阶段的查询与使用,需要汇总近年规划管理工作图则,形成实时、现势的“管理图则一张图”,为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奠定基础。(3)加快形成“管理图则一张图”目前金坛成片区域控规已基本完成报批入库,但2017年以来陆续编制并报批的部分小地块控规未履行法定审批流程,全域动态更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法定控规一张图时效性略有不足。亟需结合控规最新编制要求,引导各板块控规的更新、报批、入库,并适时推进全域“控规一张图”的汇总更新。(2)及时更新全域“控规一张图”《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要求规范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加强城镇规划管理。新时期控规编制管理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规划层次演变为单元和街区两个层次,在基本内容、地类等方面也有较多创新。在这样的背景下,常州市局组织开展了市辖区的控规单元重新划定和详规试点工作,金坛应积极谋划参与相应的技术创新探索。(1)积极探索控规编制技术创新
(1)金坛区详细规划单元划分;该项目包括4个子项目:2.2研究层次研究范围为金坛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3个街道、6个乡镇,总面积975.7平方公里。2.1研究范围二、研究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三、详细论述本项目的研究任务与技术路线和研究重点。(4)金坛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图则(2022版)。(3)金坛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2022版);(2)金坛区详细规划试点方案;
一、合同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支持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按下列合同条款执行,合同有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达成如下条款: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合同编号:(主要条款)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名称: | 名称: |
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②投标书;①成交通知书;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乙方负责的甲方的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1、成交合同价:人民币元整(¥)。二、服务费用5、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4、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3、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④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4.提交最终成果后20日内即交付规划费总额的20%,即支付规划设计费人民币元整(¥元);3.通过规划评审后20日内即交付规划费总额的30%,即支付规划设计费人民币元整元整(¥元);2).通过初步成果后20日内即交付规划费总额的20%,即支付规划设计费人民币元整(¥元);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即交付规划费总额的30%作定金,即支付规划设计费人民币元整(¥元);3、付款周期:2、以上费用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设备、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四、不可抗力甲方根据采购文件中考核标准的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三、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采购方提交二份备存。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七、其它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法人(签字):乙方法人(签字):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2、未尽事宜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八、附则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名称)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响应函3响应函(实质性格式)2-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日期:年月日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6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7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响应价格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总价 |
合同条款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4.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
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说明: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1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 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 业绩 |
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13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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