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SS-2022-007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宿松中学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运动场改扩建工程塑胶、硅PU、人造草皮)采购及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尚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路东侧淮河路南侧第 5 幢厂房
成交金额:伍佰壹拾陆万肆仟玖佰玖拾肆元伍角整(5164994.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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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8mm厚硅PU弹性面层 品 牌:杰锐 型 号:8mm 数 量:2841.6㎡ 单 价:235元 |
名 称:13mm厚透气型塑胶面层 品 牌:杰锐 型 号:13mm透气型 数 量:11122.6㎡ 单 价:265元 |
名 称:50mm人造草坪 品 牌:绿城 型 号:50mm 数 量:8163.5㎡ 单 价:114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季正刚、唐世龙、汪结学、鲍顺、熊桂和
六、得分业绩:
1、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2、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田径场改造工程
3、宿迁实验学校运动场、篮球场面层采购项目
4、东南大学无锡国际校区项目运动场地修缮工程
5、湖州滨湖高中塑胶跑道、人造草坪等采购及安装项目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60320元,由中标人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松中学
地 址:宿松县富康路168号
联系方式:13955639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133355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13955639359
十一、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评标一览表
得分相关证书
安徽省宿松中学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