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磋商公告]关于香肠类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餐饮服务部关于香肠类食材定点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HQCS2024016
二、磋商项目内容
1.本项目年采购金额约19万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按时配送至指定位置。
2.配送范围: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所有自营食堂和兰溪校区后勤服务部所有自营食堂。
3.本次招标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止。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检验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磋商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
4.标书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磋商响应方应于2024年7月27日下午16: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交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7月28日9:30时。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标书质疑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或在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磋商响应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4年7月28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磋商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钱老师,电话:13655893061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一、项目编号:HQCS2024016
二、磋商项目内容
1.本项目年采购金额约19万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按时配送至指定位置。
2.配送范围: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所有自营食堂和兰溪校区后勤服务部所有自营食堂。
3.本次招标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止。
序号 | 内容 | 基本要求 | 最低下浮率 |
1 | 香肠类食材定点配送 | 土香肠、广式香肠等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按基准价下浮率≥0% |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检验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磋商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
4.标书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磋商响应方应于2024年7月27日下午16: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交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7月28日9:30时。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标书质疑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或在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磋商响应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4年7月28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磋商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钱老师,电话:13655893061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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