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城龙湖森林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20170630152342968101信息来源: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金额
4128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0630152342968101
预算金额412800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中城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永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欣17786049755
标书截止时间2017/07/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城龙湖森林勘察
报建编号: | 42019820170626001 | ||||||||
报建名称: | 中城龙湖森林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706301523429681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城龙湖森林勘察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中城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陈鹏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天永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谢文波 | 招标联系电话: | 18607167850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张欣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7786049755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九峰一路以南、顶冠峰路以东、九峰二路以北、光谷八路以西。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勘察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项目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招标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412800 | 立项批准文号: |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420118-47-03-111404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7-21 13:39 ~ 2017-07-26 13:39 | ||||||||
投资总额(万元): | 4128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湖北天永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山路260号)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电话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8-02 16: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天永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8-04 16:00 ~ 2017-08-05 16: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8-05 16: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 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且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2、营业执照副本(非三合一证还需提供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二代)、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 5、2014年8月至今企业至少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工程勘察合同或中标通知书);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不受理同一法人代表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不受理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的多个投标申请人同时投标;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建设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网上等有关于企业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且处于公示期内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8、本工程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二、现场原件审查地点及时间:2017年8月2日13:30-16:00时止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原件审查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材料,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审核将被拒绝。 三、 当通过原件核验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须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参加随机抽取(抽取时间另行通知),不符合要求以及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 ||||||||
备注: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取7名作为本工程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7名(含)时,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可作为本工程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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