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综合楼演播厅、音乐录音棚舞台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综合楼演播厅、音乐录音棚舞台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 | ||
发布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 |
一、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综合楼演播厅、音乐录音棚舞台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GN2018-03-1429),于2019年10月22日9时30分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4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推荐顺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徽欣至荣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7628546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苏中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7708000元 |
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无
3、其它情况说明
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上同步发布。
招标人: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文忠路项目部
联系人:郝则宏
电话:188551259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