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板式换热器改造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孟奕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丽娟136611943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板式换热器改造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T3C换热机房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更换首都机场T3C换热机房中的7台板式换热器(4台空调热水板式换热器、3台采暖热水板式换热器)以及相关配套附件及管材安装。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200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更换首都机场T3C换热机房中的7台板式换热器(4台空调热水板式换热器、3台采暖热水板式换热器)以及相关配套附件及管材安装。
2.6 本比选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为:2,449,862.24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2年11月~2023年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采暖设备安装施工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时间(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8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9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MHGCZBDL@163.com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
4.2 比选文件及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0日12时00分前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A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联系人:孟奕璇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联系人:魏丽娟、黄珂
电话:15810165770、13661194332
电子邮件:MHGC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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