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及硫泡沫制硫酸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及硫泡沫制硫酸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人: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2工程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及硫泡沫制硫酸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3项目地点:迁安经济开发区木厂口镇松汀村西现有厂区内。
2.2.4建设内容: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及硫泡沫制硫酸工程,本工程按EPC模式建设。
2.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6工期: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采购、土建、施工、试运行(运行调试人员及操作人员由中标方提供,后续系统的生产操作至少三年均由中标方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前,双方另外签订项目运营合同,费用经双方核定后确定)等。具体包括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三同时”的要求提供装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包括环保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消防验收报告以及HAZOP分析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资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和储存、安装施工、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等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的相关检测试验、单体设备调试、系统装置调试及试运行、考核验收及消缺、提交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调试运行记录、环保验收报告等,直至交付符合设计指标的运行装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①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国内外脱硫废液及硫泡沫制硫酸项目干法制酸工程运行一年及以上业绩(附可证明此工艺的技术协议及招标人出具的运行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或牵头人提供),需附合同协议书。②项目经理业绩: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业绩指: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工业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
3.1.3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营业执照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技术、安全、质量、材料、资料等人员。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6至2021-09-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5 10:00,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迁安经济开发区木厂口镇松汀村西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 |
邮编: |
/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人: | 刘月香 |
电话: |
0315-5357518 |
电话: | 0315-206000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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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5-2060005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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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czhmxmb@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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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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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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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01622208050001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