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平]各镇文物视频监控维护保养经费(第一包)、各镇文物视频监控维护保养经费(第二包)、各镇文物视频监控维护保养经费(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9.0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3053-xm001
预算金额199.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宏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智诚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猛1561101954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各镇文物视频监控维护保养经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15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3053-XM001

项目名称:各镇文物视频监控维护保养经费

预算金额:641.6387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41.6387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分包项目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要求

01

各镇文物视频监控维护保养经费(第一包)

228.847722

228.847722

对延寿镇、兴寿镇、北七家镇、东小口镇、十三陵镇、小汤山镇的不可移动文物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网络设施正常运转,及时处理修复设施设备,发挥文物安防设施作用,降低文物安全事故损失。

02

各镇文物视频监控维护保养经费(第二包)

213.735882

213.735882

对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回龙观街道、马池口镇、南邵镇、沙河镇、阳坊镇、百善镇、崔村镇的不可移动文物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网络设施正常运转,及时处理修复设施设备,发挥文物安防设施作用,降低文物安全事故损失。

03

各镇文物视频监控维护保养经费(第三包)

199.055168

199.055168

对流村镇、南口镇的不可移动文物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网络设施正常运转,及时处理修复设施设备,发挥文物安防设施作用,降低文物安全事故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25 至 2024-03-29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15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线上远程解密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 年、预算金额为 / 万元、当年安排数为 / 万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 本项目投标人最多中标其中一个包,若投标人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则优先中标靠前的包,其他包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文物管理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8号        

联系方式:刘宏超,80101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智诚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振兴路3号北房            

联系方式:刘猛,15611019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猛

电 话:  1561101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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