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导杆移动升降台车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物料代码航线名称/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指数名称品牌采购数量计量单位要求交货期/计划交货期
导杆移动升降台车见附件1.02024-06-25T00:00:00.000+08:00
一、交货地址: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启明星路15号眉山市博眉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20000.0元
三、商务条款:1.1、价款包含13%的增值税、材料费、制作费、检测费、包装费、调试费、技术资料(或/和服务)费、保险费、运输费(从制造厂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等所有费用。1.2、结算以实际数量结算为准。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不变。2.1、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这些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且最新的标准,若有不同则按最严格的质量要求、标准、规范等执行,且能够满足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及要求。2.2、货物要求:均为全新、正品、合格品及以上,不得以次充好。2.3、发货清单随货同行交甲方。2.4、由于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3.1、以甲方质量检验部门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为准。若乙方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3日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的结果。乙方提出异议的,则以甲方所在地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检验为准,其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3.2、货到现场后30日内甲方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4、付款期限: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验收合格且乙方将开具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5、投标保证金贰万元,需要在报价之前,付到我公司账号,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活动结束后退还。6、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信息后,投标保证金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经工厂评标小组定性为恶意竞(投)标的,不予退还竞(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违约或拒签合同的,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暂停投标资格6个月。7、公司付款账号:单位名称:眉山市博眉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账号:5105 0169 7208 0000 0535。8、投标方遇投标、议标、评标程序不规范及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甲方投诉电话:张老师13983093671;邱老师15213659165;王老师15223882873遇商业贿赂或索贿行为,举报座机电话:023-63886353,举报受理邮箱:455016793@qqcom,受理人电话:黄老师13896664067(微信同号);陈老师13983343326(微信同号);谭老师15826127109(微信同号)。举报有奖,一经查实,最高奖励100万元。 四、技术条款:详见技术标书。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None 六、拟定供应商:None
七、公示期限: None 至 None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文件名操作
24-1.19-(博眉铝业新组装生产线)导杆移动升降台车采购技术标书.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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