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4.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晟和招字yx-tp2023-022
预算金额54.9万元
招标公司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房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师138877449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晟和招字YX-TP2023-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晟和招字YX-TP2023-022
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9000.00元;
最高限价;¥549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录音录像文件管理系统软件1套、数据采集站(主机+≥6槽位)10套、数据采集站扩展坞1套、指纹采集器10台、视音频记录仪66套、视音频记录仪支架60套。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玉溪市院及下辖各县区院供货、安装并调试验收。
1、软件系统、设备参数首先要符合最高检印发的《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2、软件系统要根据招标方在试用期间发现的问题及要求进行及时更改。
3、软件系统所需服务器与存储系统由招标方另行提供。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领后取10日内提交一整套设备在红塔区内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供货,如从安装调试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不能通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顺延第二中选候选人。接到采购人供货安装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询价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企业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截图并下载提供谈判小组审核,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报名截图
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同时供应商应在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https://cg.zbj.com/)注册登录,在平台上参与本项目报名并上传报名文件,线上参与报名成功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线下谈判。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给自身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将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https://cg.zbj.com/)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金州社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联系人:房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联系方式:13887744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师
电 话:13887744954
日 期:2023年09月21日
项目概况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晟和招字YX-TP2023-022
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9000.00元;
最高限价;¥549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录音录像文件管理系统软件1套、数据采集站(主机+≥6槽位)10套、数据采集站扩展坞1套、指纹采集器10台、视音频记录仪66套、视音频记录仪支架60套。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玉溪市院及下辖各县区院供货、安装并调试验收。
1、软件系统、设备参数首先要符合最高检印发的《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2、软件系统要根据招标方在试用期间发现的问题及要求进行及时更改。
3、软件系统所需服务器与存储系统由招标方另行提供。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领后取10日内提交一整套设备在红塔区内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供货,如从安装调试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不能通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顺延第二中选候选人。接到采购人供货安装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询价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企业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截图并下载提供谈判小组审核,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报名截图
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同时供应商应在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https://cg.zbj.com/)注册登录,在平台上参与本项目报名并上传报名文件,线上参与报名成功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线下谈判。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给自身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将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https://cg.zbj.com/)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金州社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联系人:房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联系方式:13887744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师
电 话:13887744954
日 期: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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