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8682.0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33260010105
预算金额8682.0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海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3326001010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定州市中兴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海强 0312-2686107 137842797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2号楼17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媛媛 0311-68025343 13733371508
采购预算金额:868206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唐河一干渠、沙河十五、十六干渠及小唐河4条渠道
  2.1.3建设规模:渠道总防渗长度为11.88km;新建闸涵2座;建设农涵共22座;新建扬水点47处,铺设管道约175.93km。
  2.1.4计划工期:一年
  2.1.5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1.7最高限价:8682.0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其它相关的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项目实施地点 :唐河一干渠、沙河十五、十六干渠及小唐河4条渠道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 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投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兼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的40%面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大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向小微企业分包承诺书》(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4-03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09:00
开标时间:2024-04-19 09:00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并进行远程解密,不参与现场开标。
供货时间: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其它相关的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68025343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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