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地磅基础整改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地磅基础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地磅基础整改项目,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内2台磅秤用于污泥称重计量,目前基座高于路面,两侧基座凸起,行车道狭窄,一是易造成车辆倾覆;二是夜间易引起人员跌落磕碰、车辆碰撞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为了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拟于近期开展地磅基础整改招采工作。
2.2 采购内容及要求
2.2.1、整改内容如下:
(1)拆除原地磅及地磅基础;
(2)现浇地下式钢筋混凝土基础;
(3)2台60t磅秤利旧安装;
(4)磅秤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安装;
(5)配合设备厂家调试运行。
2.2.2、结合工艺生产实际情况,从厂区总体安全运行、保障厂区人员、车辆安全生产、场内环境等方面考虑,与比选人讨论并制定相关地磅基础改造实施方案。
2.2.3、主要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2.3建设地址: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2.4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因生产需要必须1台地磅基础整改调试完成后,方可进行第2台地磅整改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来渝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提供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及相应金额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若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参加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或控股的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非法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的由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7、投标人须自行现场踏勘,于投标截止日之前联系现场人员(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17723816214),并将由比选人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表》(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投标人投标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06月3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780031947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覃老师
电 话:17316745721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地磅基础整改项目,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内2台磅秤用于污泥称重计量,目前基座高于路面,两侧基座凸起,行车道狭窄,一是易造成车辆倾覆;二是夜间易引起人员跌落磕碰、车辆碰撞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为了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拟于近期开展地磅基础整改招采工作。
2.2 采购内容及要求
2.2.1、整改内容如下:
(1)拆除原地磅及地磅基础;
(2)现浇地下式钢筋混凝土基础;
(3)2台60t磅秤利旧安装;
(4)磅秤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安装;
(5)配合设备厂家调试运行。
2.2.2、结合工艺生产实际情况,从厂区总体安全运行、保障厂区人员、车辆安全生产、场内环境等方面考虑,与比选人讨论并制定相关地磅基础改造实施方案。
2.2.3、主要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2.3建设地址: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2.4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因生产需要必须1台地磅基础整改调试完成后,方可进行第2台地磅整改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来渝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提供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及相应金额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若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参加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或控股的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非法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的由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7、投标人须自行现场踏勘,于投标截止日之前联系现场人员(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17723816214),并将由比选人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表》(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投标人投标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06月3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780031947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覃老师
电 话:173167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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