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4年自然教育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金额
39.7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需求
2024年我区自然教育中心工作任务为落实已建成自然教育中心持续发展和运营维护,依托现有公园、步道等自然条件,设立形式多样的自然教育课程,大力推进自然文化教育和体验活动,并在全社会广泛营造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绿化美化家园的氛围,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更多市民、中小学生走进自然、亲近自然、共享自然。
二、项目预算
本次委托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总费用控制在39.73万元以内,费用包含3个已建成自然教育中心自然教育课程活动策划费、自然教育中心推广运营、教育内容设计与制作等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如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在合同期内,如上级单位考核任务或要求有变动,成交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因项目管理模式发生重大调整或基于政府决策、公共利益需要或维护法定权益需要可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资格要求
1.意向单位须自行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目采购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单位需有社区活动策划与园林工程建设经验。
2.如意向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的,采购单位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意向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报名资格,作废标处理,且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四、服务内容
(一)项目要求
1.为三个已建成自然教育中心提供运营指导及场地维护、自然教育活动等服务(根据市城管局发布的文件《自然教育中心运营维护评价标准》提供相关方案);
2.定期收集宣传资料、会议材料、阶段工作总结等,形成台账资料;
3.根据相关考核标准做好迎检工作。
(二)项目内容
1.为已建成自然教育中心建立运营团队,完善志愿者管理体系,每月定期开展相关自然教育活动,对自然教育中心场地定期进行维护;
2.结合每期自然教育科普活动,设计和制作自然教育教材或折页;
3.运营自然教育活动相关社群,定期做好自然教育科普宣传教育推文,发布媒体宣传报道,并做好公众号管理。
五、意向单位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认成交单位(综合评分法),项目参与单位需按照评审资料清单准备资料(详细参考评审资料清单内容)。
(1)报价单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材料等盖章;
(3)承诺函附件、风险知悉确认书盖章。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意向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采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4年5月29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相关采购报价文件至公园一路垃圾分类体验馆203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4622793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垃圾分类体验馆203办公室
本次采购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于2024年6月4日在深圳市坪山区垃圾分类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附件:1.2024年自然教育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2.声明及承诺函
3.风险知悉确认书
4.评审资料清单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自然教育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wps
附件2.声明及承诺函.docx
附件3.风险知悉确认书.doc
附件4.评审资料清单.xlsx
2024年我区自然教育中心工作任务为落实已建成自然教育中心持续发展和运营维护,依托现有公园、步道等自然条件,设立形式多样的自然教育课程,大力推进自然文化教育和体验活动,并在全社会广泛营造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绿化美化家园的氛围,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更多市民、中小学生走进自然、亲近自然、共享自然。
二、项目预算
本次委托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总费用控制在39.73万元以内,费用包含3个已建成自然教育中心自然教育课程活动策划费、自然教育中心推广运营、教育内容设计与制作等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如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在合同期内,如上级单位考核任务或要求有变动,成交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因项目管理模式发生重大调整或基于政府决策、公共利益需要或维护法定权益需要可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资格要求
1.意向单位须自行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目采购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单位需有社区活动策划与园林工程建设经验。
2.如意向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的,采购单位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意向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报名资格,作废标处理,且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四、服务内容
(一)项目要求
1.为三个已建成自然教育中心提供运营指导及场地维护、自然教育活动等服务(根据市城管局发布的文件《自然教育中心运营维护评价标准》提供相关方案);
2.定期收集宣传资料、会议材料、阶段工作总结等,形成台账资料;
3.根据相关考核标准做好迎检工作。
(二)项目内容
1.为已建成自然教育中心建立运营团队,完善志愿者管理体系,每月定期开展相关自然教育活动,对自然教育中心场地定期进行维护;
2.结合每期自然教育科普活动,设计和制作自然教育教材或折页;
3.运营自然教育活动相关社群,定期做好自然教育科普宣传教育推文,发布媒体宣传报道,并做好公众号管理。
五、意向单位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认成交单位(综合评分法),项目参与单位需按照评审资料清单准备资料(详细参考评审资料清单内容)。
(1)报价单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材料等盖章;
(3)承诺函附件、风险知悉确认书盖章。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意向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采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4年5月29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相关采购报价文件至公园一路垃圾分类体验馆203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4622793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垃圾分类体验馆203办公室
本次采购服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于2024年6月4日在深圳市坪山区垃圾分类体验馆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附件:1.2024年自然教育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2.声明及承诺函
3.风险知悉确认书
4.评审资料清单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自然教育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wps
附件2.声明及承诺函.docx
附件3.风险知悉确认书.doc
附件4.评审资料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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