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及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消毒药剂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及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消毒药剂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0万m3/d,污水处理二级处理工艺采用A2O+MBR工艺,曝气方式采用鼓风曝气,出水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
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设计规模:旱季处理污水2万m3/d,雨季处理合流制污水6万m3/d。
2.2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预计需求量 |
1 | 氯酸钠 | 氯酸钠必需满足《GB/T 1618—2008 工业氯酸钠国家标准》 | 65吨 |
2 | 盐酸 | 工业盐酸必须满足《GB320—2006 工业合成盐酸国家标准》(优等品)和国家最新的标准 | 195吨 |
3 | 次氯酸钠 | 液体,10% | 350吨 |
2.3供货期:8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比选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4.1.2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4.1.3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以及生产企业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是可运输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第5类第1项产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4.1.4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盐酸销售量达到100吨及氯酸钠销售量达到50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则提供自身销售合同,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可提供自身销售合同,也可提供取得授权的生产厂家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4.3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或周边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库房和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房(提供氯酸钠储存库房的合法证明材料),保证按时供货,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比选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承诺书中注明;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4.4本项目资格审查内容不包含次氯酸钠相关要求,但投标人必须按照比选内容为比选人提供次氯酸钠的供应及售后等相关服务(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4.5以上资料如无特殊说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原件备查。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5.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800 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6.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6.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13896264537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674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