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地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1105-jc-2023-1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段女士023-61536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地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5-JC-2023-11-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2〕68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包含3条市政道路,其中,天一路北段长288.625m、红线宽40m,为城市主干道;天华路长1331.886m,红线宽32m,为城市次干路;G15沈海高速落地起点与新海港区连接线,包括连接线主线329.347m、货车出港通道96.492m、天一路进港通道295.364m、滨海大道出港通道432.429m等段,小计长1153.632m,红线宽12.5~51.25m 不等,为城市主干路。项目中标金额1.8639亿元(含暂列金6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缆线管廊、绿化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地材制造商具有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生产能力要求:地材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
3.4财务能力要求:地材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人民币,个体工商户除外;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履约信用要求: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其他要求:(1)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4)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5)投标人必须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不高于3%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30日17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
4.2本次招标标书费用由招标人收取,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购买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信息,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
账 号:4605 0100 2136 0000 1739
行 号:105641012026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标书费用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待招标人确认后在铁建云采平台下载电子标书。若铁建云采平台不能正常下载,可联系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购买,请自备存储设备。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投标采取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工作,投标文件须使用CA锁进行加密(请联系铁建云采平台购买CA锁)。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4 月 21 日 09时00 分。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00。
6.1.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次开标采取线上开标。
6.3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 09时00 分。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以下网络媒介:
7.1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7.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3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w.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G15高速起点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18523839977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23-61536256
2023年3月23日
招标编号:CR1105-JC-2023-11-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2〕68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包含3条市政道路,其中,天一路北段长288.625m、红线宽40m,为城市主干道;天华路长1331.886m,红线宽32m,为城市次干路;G15沈海高速落地起点与新海港区连接线,包括连接线主线329.347m、货车出港通道96.492m、天一路进港通道295.364m、滨海大道出港通道432.429m等段,小计长1153.632m,红线宽12.5~51.25m 不等,为城市主干路。项目中标金额1.8639亿元(含暂列金6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缆线管廊、绿化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DC-01 | 碎石 | 5-40mm | 吨 | 32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 500 | 1 | |
2 | DC-02 | 片石 | 20-80cm | 吨 | 62500 | 500 | 1 | ||
3 | DC-03 | 片石 | 20-80cm | 吨 | 62500 | 500 | 1 | ||
合计 | 吨 | 157000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地材制造商具有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生产能力要求:地材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
3.4财务能力要求:地材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人民币,个体工商户除外;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履约信用要求: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其他要求:(1)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4)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5)投标人必须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不高于3%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30日17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
4.2本次招标标书费用由招标人收取,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购买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信息,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
账 号:4605 0100 2136 0000 1739
行 号:105641012026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标书费用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待招标人确认后在铁建云采平台下载电子标书。若铁建云采平台不能正常下载,可联系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购买,请自备存储设备。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投标采取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工作,投标文件须使用CA锁进行加密(请联系铁建云采平台购买CA锁)。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4 月 21 日 09时00 分。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00。
6.1.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次开标采取线上开标。
6.3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 09时00 分。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以下网络媒介:
7.1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7.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3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w.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G15高速起点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18523839977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23-61536256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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