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8 04: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2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技术服务已由梅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梅市农农函字﹝2021﹞356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直达资金,招标人为兴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2022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2022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建任务范围分别位于兴宁市坭陂镇、新陂镇共2个镇,共15600亩。其中,坭陂镇拟建设面积为9142亩;新陂镇拟建设面积为6458亩。 2.2招标范围:勘测,投资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含专家评审); 2.3招标控制价:勘测设计费188.22万元; 2.4建设地点:兴宁市坭陂镇和兴宁市新陂镇 2.5勘测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并提交成果;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含工程测量); ②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机构资质,或广东省土地学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机构资质,或广东省土地学颁发的土地规划丙级机构资质【注:1. 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 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 按最新政策执行。2.根据《广东省土地规划机构资质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投标人的土地规划机构资质为丙级的,其工商注册所在地须是梅州市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量)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国土)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本项目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年5月7日18:00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ggzyjyzx/)“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下载(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任选其一)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2年5月10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2年5月10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办公地点: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 0753-33719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点:梅州市江南客都大道东汇城D2栋1004号 联系人: 张工联系电话:0753-2259923 日期:2022年4月19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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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2022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技术服务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