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丰镇东宇220kV输变电工程采购有色金属
一、竞价结果
内蒙古能建乌兰察布丰镇东宇220kV输变电工程采购有色金属(标段编号[JJ2021-09-090004])采购工作已结束,由采购单位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 | 报价总价(元) | 价格大写 |
---|---|---|
沈阳旌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629996.00 | 陆拾贰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整 |
辽宁宏基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626688.00 | 陆拾贰万陆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
辽宁华鑫达铝材有限公司 | 620000.00 | 陆拾贰万元整 |
成交供应商:辽宁华鑫达铝材有限公司,报价总价:620000.00元(陆拾贰万元整)
二、公示期
本公示公示期为24小时。
三、质疑与投诉
自本公示发布24小时内,向能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c.imeec.cn/)提出。
1、应当提交带有正式签章的书面质疑、投诉书,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质疑、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质疑、投诉人应为所投诉项目的参与供应商。
3、法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投诉时间超过公示期的;
(5)已经答复,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在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能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c.imeec.cn/)根据需要,将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6、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2年。
采购员:王译翎
联系电话:13654816616
采购单位: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电话:0471-5202053
监督单位: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471-5202053
开发单位:合肥明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551-65337378
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采购单位管理员或监督部门。
2021-09-15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