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福建惠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XFZB[GK]2020002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五楼会议室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91210 | 扩音设备 | 扩音设备 | 1 | 套 | 国内 | 57620 | 57620 | itc | TS-606H/TS-02B等型号 | 无 | ||||
1 | 1-2 | A02080899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1 | 套 | 国内 | 289914 | 289914 | itc等品牌 | TS-8300/TS-8201A等型号 | 无 | ||||
1 | 1-3 | A020199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1 | 套 | 国内 | 44820 | 44820 | 北讯等品牌 | NCB42-66-BAA等型号 | 无 | ||||
合计: | 392354.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叁佰伍拾肆元整(¥392354.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货物到货。场地具备安装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前,设备项目供应商、装修项目供应商、校方三方共同确定项目配合方案。中标人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要求,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技术和服务要求: 5.2安装、调试和培训。乙方应负责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5.2.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将安装所须要求和水、电、气要求通知甲方。 5.2.2由乙方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5.2.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到货安装必须提供的技术资料: 产品技术说明书;安装手册(含所需的软件安装序列号、光盘);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含设备线路图);出厂明细表(装箱单);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认证书和合格证书;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资料。甲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5.2.4设备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乙方的工程师到甲方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甲方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5.2.5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 1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5.2.6乙方应根据新仪器特点,免费对甲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乙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7乙方提供现场培训,可根据甲方需求举办不定期培训,帮助用户提高日常基本维护技能和系统的操作、管理满足工作的需要。 5.2.8 因技术路线不同,乙方应根据需求对相关设备配备完整性核查,配足设备(数量可增不可减),确保按各自技术路线可实现全部功能效果。若安装过程中需增加材料,甲方无须另外支付费用。 5.3售后质保 5.3.1在保修期内免费进行设备安全调试;免费上门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设备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2天内排除,超出一天,扣除质保金1000元。如设备出现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须提供同品 牌、同类型替代设备。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发生需紧急维修的情况,乙方应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其产生的费用及因乙方维修延误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应在4个工作日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4个工作日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乙方应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 5.3.2本次采购设备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维保 叁 年,其他详见技术商务部分。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乙方承诺原厂保修。本合同中的软件部分,免费保修期后,如要求继续提供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不含软件升级),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需重新签署服务合同,每年维护费用不超过软件总金额10%;免费保修期后,如需要升级软件,需重新签署新的服务合同,升级费用另行协商。质保期内保证供应仪器的维修与配件供应。 5.3.3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要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并写出正式书面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 5.3.4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乙方应优先在产品官方授权维修点为甲方提供不高于市场价格的产品维修或更换零件。乙方只能收取配件费(包含试剂、耗材、耗品)成本费,并承诺最低优惠,免收人工服务费,乙方必须提供设备在保修期过后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清单。 5.3.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6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对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7乙方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应涉及:维护机构、人员、地址、电话、维修方式、保修方式、培训计划、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费用、时间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费用及优惠措施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未启封且未经二次销售的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生产序列号等)。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技术缺陷或事故隐患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对该损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在设备使用期本保证应持续有效。 6.1.1验收标准 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6.1.2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设备、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设备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书。 第二步:初验收。设备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第三步: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 叁 个工作日,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第四步: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甲方和乙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系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1.3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1.4提供双方签字的书面验收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货物查验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全额正规含税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物查验时需按投标响应文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
2 | 50 | 余款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接到验收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一次性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日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免费质保期满(3 年), 乙方无违约行为且设备无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申请报告及收据后,甲方于 30 日内无息对公转账至合同标明的乙方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户名: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账号:3500189630705000132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20%的违约金。 10.2乙方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2.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二(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30%。 10.2.2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按货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4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10.2.5若乙方所供货物在保修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出现质量问题部分货物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30%的违约金。 10.2.6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乙方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违约金。 10.2.7依据合同规定甲方提出换货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10.2.8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次,并有权另请第三人代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情形累计超过 3 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甲方权利:违约金及对甲方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甲方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自身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 10.5违约终止合同:乙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10.5.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0.5.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福建惠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366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69号利嘉国际商业城1号馆5层25号 |
单位负责人: | 苏友新 | 单位负责人: | 陈笔奎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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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122869905 |
联系方法: | 18506052159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门支行 |
账号: | 35001896307050001329 | 账号: | 1402202009600021507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