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3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990012703275
预算金额305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024-5305300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琳13941650517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交口以南 200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45+241) 处,路线向西设桥跨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路北侧布线,经清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前进村、西堡村,终点位于马前寨村马前寨桥西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56+066) 处, 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11.31公里。
招标人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990012703275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58.52% 自筹资金 :41.4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34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 建工程起点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交口以南 200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45+241)处,路线向西设桥跨 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路北侧布线,经清 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前进村、西堡村,终点位于 马前寨村马前寨桥西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56+066) 处, 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11.3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 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路面宽度18.5米。
标段(包)名称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1270327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及绿化),文件编制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投标保证金
3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2-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3-12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项一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标段(包)估算价
30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30 17:00至2025-01-06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23时59分,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开标时间
2025-01-20 09: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2)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未同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3)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抚顺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53070017
招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清原镇腰站街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024-53053005
邮箱
qmmy@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109-3号)15层1510
联系人
周琳
电话
13941650517
邮箱
lnxinda2021@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交口以南 200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45+241) 处,路线向西设桥跨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路北侧布线,经清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前进村、西堡村,终点位于马前寨村马前寨桥西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56+066) 处, 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11.31公里。
招标人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990012703275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58.52% 自筹资金 :41.4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34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 建工程起点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交口以南 200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45+241)处,路线向西设桥跨 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路北侧布线,经清 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前进村、西堡村,终点位于 马前寨村马前寨桥西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56+066) 处, 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11.3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 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路面宽度18.5米。
标段(包)名称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1270327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设计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及绿化),文件编制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投标保证金
3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2-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3-12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项一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标段(包)估算价
30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30 17:00至2025-01-06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23时59分,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开标时间
2025-01-20 09: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2)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未同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3)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抚顺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53070017
招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清原镇腰站街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024-53053005
邮箱
qmmy@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109-3号)15层1510
联系人
周琳
电话
13941650517
邮箱
lnxinda2021@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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