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比价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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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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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春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拟对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进行比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和服务能力的租车公司参与比价。
  一、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供应商原则上需在长阳自治县注册登记并实际开展车辆租赁业务。
  (二)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是供应商公司登记车辆,司机必须是供应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驾龄3年以上)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
  (三)供应商提供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应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供应商提供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供应商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确定的时间、行程、路线等具体要求,提供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指定规格的车辆并配备专业驾驶员,保障机关干部职工公务活动顺利开展。因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车辆问题)导致公务活动未顺利开展,供应商需承担相关责任。累计三次不按要求提供车辆或无法正常完成租车服务的供应商,县乡村振兴局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三、租赁限价标准和相关说明
车型 租车价格最高限额(元)
按时间计费 按里程计费 (元/公里)
半天 一天
轿车 300 550 2.7
商务车/越野车 400 750 3.2
中型客车(19座以下) 600 1000 3.4
大型客车(20座以上) 1000 2000 3.7

 
  (一)2小时以内租车按里程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计算公里数);2小时(含)-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费;6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全天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
  (二)里程数超过300公里的长途租车价格,由租赁双方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
  (三)租车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路、渡)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四)公务活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供应商应提供保险险种完整的服务车辆,应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船使用税、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中: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80万元的保额,第三者责任险不能低于100万元的保额。
  四、报价文件资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二)车辆租赁费报价表;
  (三)供应商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
  (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五)车辆保险证明。
  五、报价方式
  请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件(含相关资料)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10点前送至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综合股(龙舟镇龙舟大道7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本次比价不接受电子件。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刘春兰;联系电话:0717-5335660。
  附件:《车辆租赁费报价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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