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应登录“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20240423-CB07;
项目名称: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501000.00元;
最高限价:4501000.00元;
采购需求: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7台;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7台;
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7台;
红外热成像仪:7台;
便携式多组分气体分析仪:7台;
微风风速仪:7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安装能力,有可承担此项目的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其中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请提供零申报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投标。
3.8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6日下午16时30分
方式: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递交地点为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二)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毕科长 18504498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金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华侨城A11栋3单元103室
联 系 人 :吴工 0431-81902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431-81902466
注: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