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乌鲁木齐新客站北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北站前路1号、2号、3号、4号下沉广场货运升降平台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新客站北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北站前路1号、2号、3号、4号下沉广场货运升降平台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投资额954358元,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新客站北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北站前路1号、2号、3号、4号下沉广场货运升降平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客站北区,北站前路1号下沉广场一部货运升降平台、2号下沉广场一部货运升降平台、3号下沉广场一部货运升降平台、4号下沉广场一部货运升降平台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缺陷处理、检验检测、维修、培训、售后服务、井道整改、安全措施、外包保护及机房搭建(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有效的专项授权书和制造商营业执照;4、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30日)已完成升降平台销售业绩数量不少于2项,且必须为投标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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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销售的本次所报品牌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1日10时至2022年6月7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若为专项授权经销商还须同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及专项授权书、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208号华凌房产2号楼三层307室)。
5.2 未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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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姬建伟 联系电话:0991-3778956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五路236号3-4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磊、陈晨 联系电话:18690216770、1320109760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208号华凌房产2号楼三层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