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盘江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 招标产品:
-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国投盘江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000040-23XB0001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 贵州省盘州市柏果镇洒基
招标人: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盘北低热值煤发电(2×300MW)项目是全国低热值煤发电示范项目,属于300MW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项目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1机组于2013年7月11日投产,#2机组于2014年12月17日投产。锅炉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干式排渣、露天布置、全钢构架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型号为SG-1036/17.5-M4507;引风机为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动调轴流式风机;烟气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工艺,使用尿素作为脱硝剂;除尘器为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电袋复合除尘器(2电+3袋)。 #1机组原设计采用炉内喷钙燃烧脱硫工艺,设计SO2排放浓度小于400 mg/Nm3(标态,干基,6%O2),实际运行SO2排放浓度可控制在300mg/Nm3(标态,干基,6%O2)左右;机组设计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 mg/Nm3,实际运行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约25mg/Nm3。 2019年#1机组进行炉外脱硫超低排放改造(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协同除尘改造+MGGH+引风机改造)。设计入口烟气量为1229084m3/h(标态、干基、6%O2), SO2浓度2700mg/Nm3(标态、干基、6%O2),出口SO2浓度<35mg/Nm3(标态、干基、6%O2),脱硫系统效率>98.70%,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 #1机组在吸收塔进口烟道上加装无泄漏管式水媒烟气余热回收器,在脱硫系统出口及烟囱入口前的净烟气烟道上安装无泄漏管式水媒烟气再热器,提高烟囱入口的烟气温度高于烟气酸露点(>80℃)。 #2机组脱硫原设计采用2号机组炉内喷钙+全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设计入口烟气量为1100000m3/h(标态、干基、6%O2), SO2浓度≤4000mg/Nm3(标态、干基、6%O2),出口SO2浓度≤200mg/Nm3(标态、干基、6%O2),脱硫系统效率>95%。在脱硫系统进出口烟道上安装有GGH,提高烟囱入口的烟气温度高于烟气酸露点(>80℃)。 2022年#2机组开展烟气脱硝装置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优化改造。设计入口烟气量为1100000m3/h(标态、干基、6%O2), 原烟气NOX浓度≤300mg/Nm3(标态、干基、6%O2),出口NOX浓度≤50mg/Nm3(标态、干基、6%O2),脱硝系统效率>83%。尚未开展性能保证试验。 2021年5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贵州省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42号),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对现役煤电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W”型火焰锅炉全部实施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因厂制宜采用先进环保改造技术,确保实现超低排放要求。
标段/包名称: 国投盘江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000040-23XB0001/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1-17 16: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1-29 18: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3-02-01 18: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175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边界条件的论证,提供论证报告;采购人确定设计边界,正式发出设计边界条件确认函后,12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取得后15日完成出版稿编制并出版。
采购范围: 参照《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2018)的要求,对工程实施的必要性、现有机组和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现状、工程背景条件、改造工程建设条件和设计数据等主要设计边界条件进行研究论证,提出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并对脱硝、脱硫、除尘等工艺系统进行概念设想,对项目施工条件和建设工期进行论证,并进行超低排放工程的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边界条件论证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配合审查、收口和出版等相关工作。
供应商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17年1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或设计项目的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供应商其他要求: 拟委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担任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或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委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担任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或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盼
联系电话: 18875003553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洒基云中居委会云峰路126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