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采购(科学研究类-大石峡建管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zfcg(cs)2024-15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虹兵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万梅189990027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7
公告正文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的委托,对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采购(科学研究类-大石峡建管局部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BZZFCG(CS)2024-15
二、招标项目名称: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采购(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供水水价形成机制研究)。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48万元
五、最高限价:48万元
六、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的批复和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自身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影响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供水水价的主要因素,结合工程供水成本和准许受益测算以及受水区水价承受能力分析,科学构建工程水价价格体系及水费收缴机制,保障工程获取合理回报收益、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支撑工程长期良性运行。(详见服务需求)
注: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七、研究周期:本项目研究周期12个月。
八、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提供 2021年或 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
(5)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复印件如依法无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 15 日至2024年 03 月 22 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
获取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32号小区16栋201-2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
十、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 27 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阿克塔什路鑫华市场后门16栋201-205室。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工作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5:30—19: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宋虹兵 联系电话:18699669177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万梅 联系电话:18999002773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鑫华市场后门阿克塔什路门面房16栋201-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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