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某部携行具及配套模块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4-JLBFOK-W1004)(第1包)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bfok-w1004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丹东某部携行具及配套模块采购项目需求计划公示

我部拟对携行具及配套模块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计划(含技术指标、商务条件)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丹东某部携行具及配套模块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FOK-W1004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计划采购携行具3760套(荒漠、林地迷彩各1880套,每套含主体背心1件、防毒面具袋模块1件、水壶袋模块1件、其他特殊功能模块9件)、生活背囊(荒漠迷彩)1880件、突击背包145件、其他功能模块4172件。经费总预算为250万元。

(二)参数技术指标如下:

1.主料:650D高强锦纶涂层布,防泼水,强耐磨,星空迷彩印花;

2.锦丝起绒尼绒粘扣带:地经、勾经、圈经、纬线均为锦纶长丝,其规格和性能符合GB/T16603-2017规定;

3.插扣:塑料配件使用的原料为聚甲醛;

4.织带:高强度防撕裂锦纶织带;

5.内衬为全涤纶三明治透气网布,克重350克/平方米;

6.快拆扣具:专用定制高强度拉绳式快拆工具;

7.适合防护插板:最后可容纳国际6级防护插板;

8.携行具尺码区分大、中、小3个尺码;

9.单套携行具含以下功能模块:主体背心1件、防毒面具袋模块1件、水壶袋模块1件、其他特殊功能模块9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方需具备船艇模拟器材装置生产资质,土建施工允许分包,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交付

2.交货地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地址

1

21式星空迷彩携行具

3760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2

生活背囊

1880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3

各类配套模块

4172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4

突击背包

145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3.交货方式:中标人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送至需方指定点位)送货,送货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3.投标人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在同一件产品维修3次以上仍存在问题,必须无条件更换。

4.投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产品时,不受第三方侵权。同时,投标人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投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密要求,对所供应产品的配发、接收单位、地点严格保密。

 

    六、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4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先生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固定电话:0415-6537877

手机:13190243755

电子邮箱:leon198198@126.com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14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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