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车管所大楼外立面花岗岩及女儿墙顶部加固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造价:195127元;
1.2招标范围: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大楼外立面花岗岩及女儿墙顶部加固,新建雨棚,墙面注胶。(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3计划工期:20日历天(含);
1.4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1.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2.4、2.5、2.6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3.4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附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3.5按本公告第2.7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登记、承包专业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4、资料审查方法:资格后审。报名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交材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建科大楼三楼302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276号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5205897770
代理单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660103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