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尧中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冬0512-672153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光福镇中国工艺文化城周边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 EPC )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1 20:25:31 来源:苏州6.0交易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光福镇中国工艺文化城周边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EPC)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福镇中国工艺文化城周边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项批(2023)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光福镇福东路99号

    规模:本项目总面积约12276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提升、管线、照明及配套工程等,合同估算价约115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42060001001

光福镇中国工艺文化城周边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EPC)

光福镇中国工艺文化城周边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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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当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联合体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业绩;

注:申请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申请人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上的投资额或建安费为准。

  3.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3.5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3、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00:002023年10月16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采购与施工,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图纸报建、报批、审批工作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及管理、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7.3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3)申请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投标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5)“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上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的,按照学历证专业认定;学历证颁发时间晚于职称证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按照评审表上的专业认定。(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8)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1000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补偿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9.联系方式

 

人:

苏州市四季光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吴中区光福镇

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编:

215000

编:

215168

 

人:

张尧中

人:

郑冬

 

话:

0512-66030156

话:

0512-67215357

 

真:

 

 

真:

0512-67210253

 

件:

 

 

件:

5062508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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