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53.4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3.47万元
招标联系人和灿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
代理联系人左翠159255530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 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分类: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 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 2024-06-28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 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86- 间:式:3211495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经办人:和灿 办公电话:13988658666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左翠 公司 办公电话:15925553083 移动电话:1592555308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3300202400084001001 标段名称: 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7-04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19 09:00 开标地点:兰坪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553.47 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沘江流域金顶街道办大龙村龙山涧、大公甸、梅树坪 小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EPC; 2.2 项目概况:包括梅树坪、龙山涧、大公甸三个自然村的 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及处理。具体为:新建 De110UPVC接户管 5370米,DN200HDPE钢带增 强双壁波纹管 3510.58米,DN300HDPE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 2189.02米,DN400HDPE钢带 增强双壁波纹管 765.23米。φ700塑料检查井 308座,φ700塑料沉泥井176座。 2.3 项目地 点:项目位于兰坪县金顶镇。 2.4 项目总投资:553.47万元(直接工程费 531.44万元、设计 费:22.03万元); 2.5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由建设方委托第 本次招标内容:三方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配合建设单位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图设计 (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定稿 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2.6 计划工期:7个月(含设计、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开工 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 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或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 式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 无 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需同时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 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 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5)法人 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 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 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 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 资质要求: 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 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 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 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 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项目负责人资格: 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6 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参保证 明);近5年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3.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8施工现场人员 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建安费)300万元及以 上或者合同额5万元及以上或者总投资(建安费300万元及以上EPC项目的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内容应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 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各级交易中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网址及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 业绩要求: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 今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内容应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 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及各级交易中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查询网址及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其他:无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7-19 09:00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2024-06-26 附件:16:12:38 2 2024-06-26 16:11:23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 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 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 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 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